政府拒接納2萬「免針紙」 郭卓堅申覆核獲判勝訴

郭卓堅就醫衞局局長不接受由7名被捕醫生涉發出之2萬張問題「免針紙」申請司法覆核,聆訊昨(20日)於高院進行。郭一方質疑於現行防疫規例下,醫衞局局長無權決定涉事「免針紙」是否有效;政府則指,由於疫情使本港公共衛生進入緊急狀態,防疫規例給予局長廣泛權力。法官今(21日)頒下判詞,裁定郭卓堅勝訴,法官指政府無權推翻涉事「免針紙」,頒令撤銷決定,政府一方兼須付訴費。

申請人郭卓堅;答辯人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

郭一方日前陳詞時指,《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中列明,持「免針紙」的人可獲豁免進入處所,若局方廢除免針紙屬「走後門(Back Door)」。此外,涉事兩萬張「免針紙」中,有部分或屬真確,局方不能在未有試圖核實全部「免紙針」的真偽下,一刀切否定「免針紙」的效力。

律政司一方指,由於疫情使本港公共衛生進入緊急狀態,《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給予答辯人廣泛權力,不接納持涉事「免針紙」人士進入處所。

法官早前已頒下臨時禁制令,暫緩涉案「免針紙」失效之決定,直至另行頒令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