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儲30萬不是夢?50/30/20法則你要知

「想要」的心態令「儲蓄」看似只是一個口號,生活在香港地,大家都同樣面對着「上車」困難,要儲到買樓的首期變得一場夢。不過,坊間有不少儲蓄法則,教大家控制支出以達成儲蓄目標。其中,「50/30/20」法則是一個受歡迎之一,馬上了解何謂「50/30/20」以及實現步驟啦!

「50/30/20」法則是一種簡單的預算編制方法,大家可以把每月繳稅後的收入分為3類支出,包括50%用於日常生活的「需求」,30%用於「想要」,20%用於儲蓄或償還債務。如果確切地知道在每個類別上花費的數目,讓自己可以更容易堅持儲蓄的目標。

50%薪金用於「需求」-生活必需品

「需求」是無法避免的開支,大家可以將每月稅後收入分開一半,作為購買必要的日常開支。不過,這一部分的預算可能各人有不同。如果發現需求開支遠超於實得收入的50%,建議大家可以稍為把開支降低,以達致更好的收入儲蓄分配。例如,在住宿上尋找更便宜的單位、選擇相對便宜的日用品等。

30%薪金用於「想要」-消遣

「想要」是指自己的慾望希望得到的東西,並非必要購買的。在這一部分,你可以把稅後的30%收入用作購買自己渴望得到的東西。不過,若果發現自己在想要上花費太多,超出預算,那便要重新考慮是否值得及有迫切性非買不可,以減少支出。

在「50/30/20」法則上亦有強調,並非代表無法享受生活,而是要讓自己找出一些不必要開支。當在購買物品時內心存在不少掙扎下,大家可以嘗試自問自答「我缺少這件東西後可以生活得到嗎?」或者自問「買了這物品後,『想要』的部分會否超出了30%收入?」。

20%薪金用於「儲蓄」-為未來做準備

當分配了「需求」、「想要」的部分後,剩下的則為20%「儲蓄」,助大家實現儲蓄目標,或償還任何未償還的債務。即使最低還款額被視為「需要」之一,但任何額外還款都會減少現有的債務和未來的利息,因此它們被歸類為「儲蓄」。

在「儲蓄」部分下,大家只要堅持每月把工資的20%存起來便可以制定更好、更持久的儲蓄計劃。不論最終目標是建立應急基金、制定長期個人財務計劃,還是準備支付房屋首付款,這20%的儲蓄目標都可以幫助大家實現。而在香港的實際情況,每名港人每月都要做強積金供款,大家可以查看自己的MPF帳戶。

綜合以上法則的百分比計算,假設年輕上班族在扣除稅款及強積金供款後,每月的收入大約為2.5萬港元,在「需求」上可以分配到12,500港元;在「想要」部分上,則可以分配7,500港元;「儲蓄」部分可以分配到5,000港元。如果把每月儲蓄部分的金錢按一年計算,每年可以儲到6萬港元,5年後可以儲到30萬港元。這個法則對於一直想儲蓄,但又未能付付諸實行的年輕人而言,或者能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