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 (00388) 發布最新諮詢文件,就擴展其無紙化措施徵詢市場意見,諮詢文件的主要建議,包括簡化文件呈交流程、簡化《上市規則》附錄,以及容許上市發行人在適用法律及法規容許的範圍內,透過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包括董事會報告、中期報告、會議公告、上市文件、聆訊後資料集等。
港交所將公開諮詢至2023年2月28日。
港交所所指的文件呈交流程包括:移除對聯交所的監管目標並非必要的文件呈交;將責任正式列作《上市規則》規定,以取代獨立聲明或確認;刪除非必要的簽名及驗證要求;規定以電子方式呈交絕大多數須呈交的文件。
港交所上市主管陳翊庭表示,聯交所致力尋求簡化流程及提升營運效率的方法,建議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展現交易所對可持續發展的承諾,期望在確保投資者保障的前提下,進一步提升營運效率,同時減少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港交所於2021年已實行上市無紙化規則,容許發行人可以將上市文件僅以電子形式刊發,無紙化上市的認購僅可透過電子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