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科技部發布政策文件指,進一步鼓勵外商在中國投資設立研發中心,參與國家重大科技計劃項目,並鼓勵金融機構為該類研發中心提供支持。
《關於進一步鼓勵外商投資設立研發中心的若干措施》就支持科技創新、提高研發便利、鼓勵引進海外人才、提升知識產權保護等4方面制定18項措施。其中提出,要暢通參與政府項目渠道,鼓勵和支持外資研發中心承擔國家科技任務;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等前提下,為外資研發中心開展科技創新提供金融支持。各地要主動了解本地區外資研發中心融資需求及經營情況,及時與金融機構依法共享有關信息,積極推動金融機構與外資研發中心開展「銀企對接」。
支持研發數據依法跨境流動,落實《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等法規要求,加強數據跨境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公眾利益。高效開展重要數據和個人信息出境安全評估,促進研發數據安全有序自由流動;提高海外人才在華工作便利度,為外資研發中心團隊內外籍成員申請工作類居留許可、長期居留、永久居留提供便利。加強海外人才獎勵資助,鼓勵各地根據發展需要,對外資研發中心聘用的海外人才在住房、子女教育、配偶就業等方面給予支持。
另外,加快完善商業秘密保護規則體系,進一步明確商業秘密保護範圍、侵權行為及法律責任,完善侵權訴訟程序,加強對各類市場主體商業秘密的司法保護。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優化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佈局,為包括外資研發中心在內的企業提供集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等綜合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