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下周二起對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

中方宣佈,對美國採取反制措施,下周二(14日)起,將對美國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擁有船舶所有權的船舶等,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

據交通運輸部網站,2025年4月17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發佈關於對中國海事、物流及造船業301調查措施,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將對中國企業擁有或經營的船舶、中國籍船舶及中國造船舶加收港口服務費,嚴重違背了國際貿易相關原則和中美海運協定,對中美間海運貿易造成嚴重破壞。

交通運輸部發言人表示,美國的做法罔顧事實,充分暴露出其單邊主義、保護主義本質,具有明顯的歧視性色彩,嚴重損害中國海運業的正當利益,嚴重擾亂全球供應鏈穩定,嚴重破壞國際經貿秩序。中方將對美國錯誤做法依法堅決採取反制措施,推動構建公平正義的國際海運市場秩序,維護國際物流供應鏈安全穩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國務院批准,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對美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擁有船舶所有權的船舶;美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運營的船舶;美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直接或間接持有25%及以上股權(表決權、董事會席位)的企業、其他組織擁有或運營的船舶;懸掛美國旗的船舶;在美國建造的船舶,由船舶掛靠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機構負責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

對於具體收取標準,不足1凈噸的按1凈噸計,第一階段自2025年10月14日起靠泊中國港口的,按每凈噸400元(人民幣,下同)計收;第二階段,自2026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國港口的,按每凈噸640元計收;第三階段,自2027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國港口的,按每凈噸880元計收;第四階段,自2028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國港口的,按每凈噸1,120元計收。

船舶在同一航次掛靠多個中國港口的,僅在首個掛靠港繳納船舶特別港務費,後續的掛靠港不再收取。同一艘船舶,一年內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不超過5個航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