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不評論梁振英批評法官 退休裁判官:有關裁決弊大於利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在社交網站發文,指上訴庭日前駁回律政司上訴,批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繼續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為《香港國安法》案件辯護,是荒誕決定,批評法官在國安問題上,「以洋為師,以洋掛帥」,是赤裸裸邀請西方國家干預案件。

對此,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見傳媒時稱,不適合,也不會評論其他人的個人意見,又指不適合就正進行的案件、尤其是正進行的法律程序作評論,認為須尊重司法制度和程序,強調律政司所作的任何事情和行為,都是依據法治,符合法治精神。

退休裁判官、城市大學法律系講師黃汝榮表示,縱觀總體和長遠影響,有關裁決弊大於利,他認為國安法任何時候都應將「保障國安」作為首要目的和出發點,港區國安法的實施正處於起步階段,黎智英案是國安法實施初期最重要的案件,案件的判決將影響香港日後的法律發展,影響深遠。

梁振英在帖文中指,二十大報告關於港澳部分提到「提升全面治理能力和管治水平,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還有「必須堅持自信自立。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既不能刻舟求劍、封閉僵化,也不能照抄照搬,食洋不化」。批評法官在香港的國安問題上「以洋為師,以洋掛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