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獲准以7000萬元台幣保釋 稱睡馬桶旁

台北地方法院批准涉京華城弊案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以台幣7000萬元保釋,但需接受科技設備監控,限制居住地點,不得離境,亦不能接觸同案的其他被告與證人。

綜合台媒報道,台北地院今日(5日)裁定,柯文哲以7000萬元、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以3000萬元保證金獲保釋,兩人都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不得與共同被告、未傳喚證人接觸,同時受到科技監控。

台北地院指出,本案密集開庭交互詰問證人,就與柯文哲涉犯貪污的待證事實密切相關的重要證人彭振聲等人,已於9月2日詰問完畢,與應曉薇涉案密切相關的重要證人陳佳敏、王尊侃等人,也在8月26日詰問完畢,相關事證已獲相當程度的保全,2人就本案重罪部分滅證、串供可行性與可能性已大幅降低。

北院考量案件審理至今,重要證人均已經過交互詰問,案情陷於晦暗不明的風險已大幅降低,審酌其他尚未傳喚到庭交互詰問的證人,均已於偵查中具結作證,不能以其他證人尚未作證而認為有繼續羈押兩人的必要。

柯文哲涉收賄、圖利、侵佔、背信罪,偵查到審理羈押一周年,台北地院昨日(4日)召開延押、聲請具保停押訊問庭,柯文哲花半小時訴說關押一年來的心路歷程,他還提到自己被關押在約10平米的小房間,陽光照不進來,每天睡在馬桶旁邊戴口罩睡覺。

支聯會顛覆案李卓人申保釋 高院法官下午頒布判決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違反《港區國安法》 ,3人均否認控罪,案件已交付高等法院處理,並將由國安法3名指定法官審理。何早前向高院申請保釋獲批,李今(6日)亦向高院申請保釋,法官聽取陳詞後,押後至下午3時頒布判決。

申請人李卓人,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及蔡耀昌均到庭旁聽。法官聽取陳詞後,押後至下午3時頒布書面判決。

本案被告包括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工會幹事李卓人(64歲)、律師何俊仁(70歲)和大律師鄒幸彤(36歲),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2及23條,即1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何俊仁早前向高院申請保釋獲批,保釋條件包括現金擔保70萬元及人事擔保40萬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