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港區國安法》的條文作出解釋,司法機構表示,尊重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將繼續不偏不倚履行職能。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則表示,若特區政府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並向立法會提交草案,立法會屆時定必仔細審議相關規定。
司法機構晚上發聲明回應釋法,尊重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依法行使權力就《港區國安法》第14條及47條作出具法律約束力的解釋。
聲明強調,司法機構會繼續按《港區國安法》第3條的規定,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並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包括終審權,不偏不倚地履行其司法職能,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發聲明,對釋法表示歡迎,認為釋法進一步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有利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他又指,若特區政府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並向立法會提交草案,立法會屆時定必仔細審議相關規定。
立法會全體議員支持釋法,認為是次釋法不但明確了國家安全委員會的特殊地位和職能,授權其在相關情況下作出判斷和決定,亦體現了香港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 主體責任。
民建聯指出,是次釋法並沒有針對任何法院的判決,無損特區的司法體系和獨特地位,相信是次釋法能更完整落實香港國安法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落實二十大報告的重要舉措。副主席陳勇表示,黎智英案凸顯出本港司法制度的短板,釋法能夠真正堵塞有關法規執行機制上的漏洞,有助解決重大爭議及進一步完善執行機制。
工聯會亦支持人大釋法決定,工聯會指出,今次釋法有其必要性、緊迫性、正當性以及合法性,會長吳秋北認為,回顧回歸後歷次人大釋法,都為香港發展帶來積極影響,對「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發揮重要作用。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今次釋法有助於釐清哪些法律人員可參與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防範任何潛在的風險,同時也釋除了社會對外國或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危害國家安全的疑慮及擔憂,將為香港特區司法實踐提供更加權威明晰的指引,符合國家利益、香港利益,符合法治精神。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說,今次釋法完全無干預本港司法獨立和法院審判的行為,沒有聽到中央政府或特區政府任何人批評香港的法院。譚惠珠認為,釐定國家安全政策的權力在國安委,舉例英國的做法亦是由行政方面決定國安政策,並非由司法方面決定,強調本港的法院仍然可以獨立審判案件。
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港區國安法》的唯一解釋機關,是次決定發揮「兜底」作用,有助完善保障整個國家安全制度,並豐富本港保障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
本身是法律學者的自由黨副主席陳曉峰形容,這次就國安法第14條和47條的釋法精準到位,一錘定音,認為解決了國安法實施中遇到的有關問題,並提供了切實可行、合情、合理、合憲、合法的解決方式和路徑,有助確保「一國兩制」能夠貫徹落實行穩致遠。
勞聯主席、立法會議員林振昇表示,行政長官有責任確保國安法在香港行之有效,維護國家安全,保證「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並向中央負責,提請人大釋法的做法合乎情理,有助釋除大眾疑慮。
執業律師、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全力支持全國人大常委就國安法釋法。他認為在這次釋法的內容中,特別就「不具有香港特區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是否可以擔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的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說明。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形容是次釋法一錘定音,是本港應對錯綜複雜地緣政治的「定海神針」,更是協助香港邁向由治及興的重要基石,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築起更穩固的防線。
民建聯執委、九龍社團聯會常務理事潘卓斌認為,本次人大釋法明確釐清立法原意,符合香港社會的普遍期望,相信釋法對香港社會發展帶來積極影響。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認同今次人大釋法是有正當性和必要性,促請特區政府根據這次人大釋法的解釋內容,積極考慮就《法律執業者條例》 提出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