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舊金山分校日前發布報告承認,該校兩名皮膚病專家曾於20世紀60至70年代對至少2600名囚犯進行一系列「不道德醫學實驗」。不少美國民眾在社交媒體上認為這起事件「駭人聽聞」,譴責這是「對特定人群的蓄意剝削」。
這份報告指出,「人體實驗」內容包括把殺蟲劑和除草劑等外敷在受試者皮膚上或靜脈注射入受試者體內。在囚犯知情同意方面,校方承認這一所謂「人體實驗」「存在問題」。《舊金山紀事報》報道說,在上述「實驗」中,關於受試者知曉後果且自願參加的知情同意書的記錄寥寥無幾。
美國民眾紛紛在社交媒體譴責這起事件。他們認為,對囚犯進行有害的醫學實驗毫無人道可言,正義應得到伸張,美國所有高校都必須徹查所謂「人體實驗」。
這起事件是美國大學機構違背醫學倫理對囚犯進行人體實驗的又一例證。這份報告披露,涉事兩名皮膚病專家霍華德·梅巴克和威廉·愛潑斯坦曾接受賓夕法尼亞大學皮膚病專家阿爾伯特·M·克里格曼的培訓。克里格曼本人因20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在費城霍姆斯堡監獄用囚犯做「人體實驗」而廣受批評。
克里格曼的受試者絕大多數為非洲裔美國人,受試者被故意暴露於有石棉、二噁英等有害物質的環境中,測試這些物質對皮膚的影響。克里格曼將這些相關數據交予美國陶氏化學公司、美國強生公司和美國政府機構。
2000年,300名當時的受試者狀告賓夕法尼亞大學、費城市政府、陶氏化學、強生公司等,為所受的虐待和傷害尋求賠償。訴訟最終被聯邦上訴法院駁回,理由是「原告過太久才提起訴訟」。今年10月,費城市政府承認這是「對有色人種進行可恥和不道德醫學實驗的悲慘事例」「在有色人種社區中造成深刻不信任」。
二戰後制定的《紐倫堡法典》規定,在人體上進行實驗必須獲得受試對象同意,實驗必須力求避免造成肉體和精神的傷痛,實驗危險性不能超過實驗可能解決問題的重要性。而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美相關機構長期違背人體實驗的基本原則和規範,「揭示了美國醫學的道貌岸然和唯利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