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擔任人大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新聞發言人,她指今次港區人大代表選舉新增一項條件,要求參選人沒有干犯國安罪行而被判罪;而持有外國護照或旅遊證件,或持BNO人士可以參選,但必須作參選聲明。
譚惠珠公布,她被推舉為主席團新聞發言人,李家超擔任主席團常務主席,由視頻方式主持。主席團決定11月23日至11月30日為候選人的提名期,12月15日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投票選出。
她指,今屆選舉會議總人數改為1500人,來自香港選舉委員會,她指調整為數字上作合理調整,避免沒有方法處理人數不斷擴大;有廣泛代表性,體現社會及各界利益,13屆10張提名票便可參選,今屆改為至少15張提名票,她指相關改變為避免候選人過於分散及保證選舉能順利進行,若過於分散,較難達成過半數的步驟。但她認為15張提名票的要求,不會令提名不成功,因為15人只屬1500人的1%,調整數目能讓選舉順利進行。
譚惠珠指出選舉法中,列明參選人資格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及香港公民,獲15張選委會提名票,並聲明擁護一國兩制方針、憲法及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區,沒有受外國機構、組織等提供的選舉資助;今次亦新增一項新條件,要求參選人沒有干犯國安罪行而被判罪,因為人大代表是使用國家權力,必須效忠,不能有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她續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在1996年時,曾就中國國籍法作變通解釋,凡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出生在中國領土,包括香港及其他符合國籍法規定具中國國籍者,不論是否持有外國護照,或旅遊證件,都視為中國公民,可以參選;至於BNO,中國與英國之間簽訂曾備忘錄,在中國備忘錄中指明持BNO人士屬中國公民;換言之,持有外國護照或旅遊證件,或持BNO人士可以參選,但必須作上述的參選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