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遭起訴受賄罪 涉前女婿破格任航空公司高層

南韓全州地方檢察廳於周四(24日),以涉嫌受賄罪起訴前總統文在寅。檢方質疑文在寅前女婿在沒有相關能力及經驗下,獲破格聘用為航空公司高層,實為向文在寅行賄。

檢察廳以涉嫌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的控罪,對文在寅提起不捕直訴。

事緣前國會議員李相稷2018年擔任中小風險企業振興公團理事長期間,文在寅女婿徐某入職李相稷名下企業泰國易斯達航空

控方指文在寅涉嫌與女兒文多惠和徐某合謀,讓易斯達航空違規聘用沒有任何相關經驗和能力的徐某。

徐某任職該公司的1年零8個月期間,總共獲得1.5億南韓圜薪酬及6,500萬南韓圜住屋津貼。

但易斯達航空當時未開始營運及獲利,亦正實施預算緊縮措施,沒有招聘高層的計劃。

控方更指徐某受聘後,文在寅暫停經濟支援文多惠及徐某,可將此視為徐某就業為文在寅帶來直接的經濟利益。

而且控方經調查發現,青瓦台民政秘書室和特別監察組、總統警衛處等部門,曾支援文多惠及徐某赴泰國旅居。

控方認為徐某受聘構成對文在寅的賄賂行為,並指案件核心在於總統行使許可權,通過李相稷實際持有的企業,為文多惠及徐某提供特惠待遇。

控方亦以涉嫌行賄及瀆職的罪名起訴李相稷。

控方認為文多惠及徐某雖為共犯,但考慮到透過起訴文在寅和李相稷已能行使國家懲罰權,決定暫緩起訴文多惠及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