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遭德州司法部起訴 涉未經同意收集用戶生物特徵數據

Google早前同意支付1億美元(約7.8億港元),以和解有關違反美國伊利諾伊州(Illinois)《生物特徵信息私隱法》的集體訴訟。但近日美國德克薩斯州(Texas)司法部再指控Google違反該州的《捕獲或使用生物識別標識法》,涉嫌未經同意收集用戶生物特徵數據。

德州司法部部長Ken Paxton在聲明中表示,由2015年起,Google在未經德州人民同意的情況下,通過Google Photos、Google Assistant和Nest Hub Max 等產品和服務,收集數以百萬計的生物識別信息,包括聲紋和人臉信息,用於改善其AI算法。

Google稱用戶可選擇關閉功能

但Google就反駁,Ken Paxton錯誤地描述Google的產品。例如Google Photos的作用是幫助用戶組職照片庫,通過對相似的面孔進行分組,使用戶能夠很容易地找到舊照片,同時用戶是有權選擇關閉該功能,同時該公司也不會將Google Photos中的照片及影片用於廣告用途。

Google又強調,Google Assistant和Nest Hub Max上的語音和臉部匹配技術,也是採用默認關閉的功能,因此該公司將堅決於法庭上澄清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