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公安局破獲一單以發行「數位藏品」為幌子的詐騙案,抓獲7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額2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
據了解,數位藏品是一種數位化資產,即使用區塊鏈技術,對特定的作品、藝術品和商品等生成數字憑證編碼,確定權益歸屬,並在保護其數位版權的基礎上,實現數位化發行、購買、收藏和使用。
騙子自稱平台官方工作人員
受害人朱先生是一名「數位藏品」玩家,於2022年8月加入某平台的藏友微信群中。 在這個藏友群裡,不僅會有群友推廣、介紹和討論「數位藏品」,還有很多「成功人士」曬單,聲稱通過該平台的「數位藏品」掙到了很多錢。
之後,一名自稱該平台官方工作人員的客服開始向朱先生推廣藏品,並承諾漲幅空間大,有機會獲取高額回報。朱先生便花數千元購買了該平台公司的「數位藏品」。
幾個月後,「工作人員」借技術原因、公司休息等藉口,稱要關閉市場整頓,無法進行交易。 與此同時,群裡的「工作人員」和「成功人士」也突然全都失聯,朱先生這才驚覺上當,趕緊報案。
民警提醒:能被稱為「數位藏品」要具備一定條件
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民警通過調查發現,該平台公司其實是一個打著發行、交易「數位藏品」幌子的詐騙團夥,謊稱所發行的「數位藏品」是「大師名作」,實際上都是來自一些普通畫手,以及直接從互聯網上截圖複製的圖片,沒有任何收藏價值和實際價值,也無法適用於任何場景。
之後,公司運營團隊通過價格干預、肆意炒作,以掌握內幕、承諾回購、限量發行等騙術造成饑餓營銷的假像,誘導投資者爭先買入,並在平台開啟的二級市場,渲染「數位藏品」的價值,利用投資客「追漲」的心理,鼓動投資客與投資客之間進行交易。
民警說,能被稱為「數位藏品」要具備一定條件,且發行「數位藏品」也需要具備相應資質。而投資客普遍比較年輕,對「數位藏品」缺乏認知,在利益誘惑下盲目跟風,從而掉入騙局。
目前,警方已將該平台公司創始人、程式師以及客服人員等7人抓獲歸案,核實客戶端使用者100餘人,虧損共計250餘萬元,公司非法獲利40餘萬元。 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