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指南》,明確居家治療的無症狀或輕症患者,應每日量度體溫並自行做抗原檢測(快測)。如快測結果呈陰性,且連續兩次核酸檢測Ct值在35或以上,可結束居家治療,恢復正常生活和外出。
《指南》列明,居家治療適用於未合併嚴重基礎疾病的無症狀或症狀輕微的感染者,或基礎疾病處於穩定期、無嚴重心肝肺腎腦等重要臟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療情況的感染者。
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居家治療人員盡可能在家庭相對獨立的房間居住,使用單獨洗手間;家庭應配備感染者專用的體溫計、紙巾、口罩、即棄手套、消毒劑等個人防護用品和消毒產品,以及有蓋垃圾桶。
居家治療人員應每天早、晚各進行一次體溫測量,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可進行對症處置或口服藥治療。如經藥物治療後,體溫仍高於38.5℃逾3天,或出現呼吸困難等症狀,可自行駕車和召喚救護車入院治療。因就醫等情況需要外出,要全程做好個人防護,點對點來往醫療機構,盡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另外,患者居家期間如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訪;需根據相關防疫要求,進行自我抗原檢測和呈報結果。當症狀明顯好轉或無明顯症狀,自行檢測呈陰性,並且連續兩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Ct值在35或以上(兩次檢測間隔大於24小時),可結束居家治療,恢復正常生活和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