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要求內銀定期對表外業務壓力測試

銀保監會制定發布《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辦法》,提出商業銀行開展表外業務,應當對表外業務實施全面統一管理,覆蓋表外業務所包含的各類風險,不得開展與本行發展定位、業務規模及風險管理能力不相匹配的表外業務。

表外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按照現行企業會計準則不計入資產負債表內,不形成現實資產負債,但有可能引起損益變動的業務。表外業務分為擔保承諾類、代理投融資服務類、中介服務類等。舉例,擔保類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對第三方承擔償還責任的業務,包括但不限於銀行承兌匯票、保函、信用證、信用風險仍由銀行承擔的銷售與購買協議等。中介服務類業務指商業銀行根據客戶委託,提供中介服務、收取手續費的業務,包括但不限於代理收付、代理代銷、財務顧問、資產託管、各類保管業務等。

管理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定期對表外業務開展相關壓力測試,測算壓力情景下主要表外業務風險情況,以及對本行資本、流動性、損益變動等的影響。在開展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銀行帳簿利率風險等壓力測試時,商業銀行也應當充分考慮相關表外業務的影響。

管理辦法明年實施
對實質承擔信用風險的表外業務,商業銀行應當按照金融資產風險分類相關規定,真實、準確進行風險分類,並按照債務人履約能力以及金融資產風險變化結果,及時動態調整。商業銀行應當嚴格遵循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監管規定,及時、充足計提減值準備。

該管理辦法明年1月1日起實施。

6大內銀向房企意向性授信額度共逾1.2萬億元人民幣 銀保監會:大型銀行建優質房企白名單

人行、銀保監會周三(23日)發布《關於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十六條」),國有大行密集為房企達成銀企合作協議並提供授信。據公開信息統計,截至今晚(24日),工行 (01398) (12家)、農行 (01288) (5家)、中行 (03988) (3家)、建行 (00939) (8家)、交行 (03328) (2家)、郵儲 (01658) (5家)六大國有銀行已與17家房企達成合作協議,已披露的意向性授信額度合計為12,750億元人民幣。

銀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6家大型銀行認真履行國有大行擔當作為,在前期工作基礎上,圍繞「十六條」(即《關於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監管政策,專題研究細化措施。

該負責人介紹,目前,大型銀行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積極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一是迅速建立專項工作機制和向分支機構傳達政策要求,快速形成總行統籌、全條線發力的工作格局。二是合理區分項目子公司風險和集團控股公司風險,建立區域優質房企「白名單」,對於暫時遇困房企存量開發貸款給予展期等安排。三是優化和擴大現有授信審批「綠色通道」模式適用範圍,在落實相關政策的前提下,對於重點客戶、重要項目採取綠色通道形式加快審批和發放。

四是積極配合做好「保交樓」工作,靠前對接專項借款安排,著力推進「保交樓」項目配套融資。五是充分利用併購貸款、投行等工具,積極穩妥推進重點房地產企業風險處置項目並購金融服務。六是積極支持人民群眾住房貸款合理需求,保障受疫情影響、符合延期政策的住房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徵信保護。

銀保監郭樹清:部分理財產品波動屬市場調整表現 中國仍在城市化高峰期

近期多家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出現回落,個別新發行產品甚至跌破初始價。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出席2022金融街論壇年會開幕式暨全體大會時表示,最近由於市場看好經濟恢復前景,債券收益率有所上升,引發部分銀行理財產品淨值波動,形容這屬市場自身調整表現,總體風險完全可控。

郭樹清又稱,現時個人投資者可選擇的金融產品越來越豐富多樣,同時面臨的風險也越來越複雜,需要很好地把握收益和風險的平衡;市場經濟條件下,高收益必然伴隨著高風險,「宣揚『保本高收益』『低風險高收益』肯定都是金融詐騙」。

郭樹清表示,今年以來,美歐通貨膨脹率創40年之最,貨幣政策由極限寬鬆猛然轉向激進加息,疊加新冠疫情反覆、地緣政治衝突及其他問題,極大地增加了世界經濟復甦的難度和不確定性。

郭樹清稱,中國具有獨特制度優勢,產業體系齊全及最廣闊的統一市場,經濟韌性強、潛力足、迴旋餘地大,長期向好的基本面最爲堅實。

郭樹清又表示,最近海外媒體持續炒作中國「房地產危機」和「建築業衰落」,強調中國仍然處於城市化的高峰時期和鄉村振興的起步階段,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具有很大的增長潛能。

銀保監等三部門發通知:允許商業銀行與房企開展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業務

中央繼續出手撐房企,最新措施針對銀行可與房企開展保函(意即擔保憑證)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業務。周一(14日)銀保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發布《商業銀行出具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有關工作的通知》,允許商業銀行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在充分評估房地產企業信用風險、財務狀況、聲譽風險等的基礎上進行自主決策,與優質房地產企業開展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業務。

房企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可用於項目建設
房地產企業要按規定使用保函置換的預售監管資金,優先用於項目工程建設、償還項目到期債務等,不得用於購置土地、新增其他投資、償還股東借款等。房地產企業要按約定承擔監管賬戶內的資金補足義務,確保項目建設資金充足。

通知稱,保函僅可用於置換依法合規設立的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的監管額度內資金。房企要按照《關於規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意見》(建房〔2022〕16號)規定開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購房人繳納的定金和首付款、商業銀行發放的按揭貸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購房款等商品房預售資金,應當全部直接存入監管賬戶。

置換後監管資金不得低於所需70%
監管賬戶內資金達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規定的監管額度後,房地產企業可向商業銀行申請出具保函置換監管額度內資金,保函置換金額不得超過監管賬戶中確保項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資金額度的30%,置換後的監管資金不得低於監管賬戶中確保項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資金額度的70%。

值得留意是,通知限制監管評級4級及以下或資產規模低於5000億元的商業銀行不得開展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業務。而商業銀行不得向作為銀行主要股東、控股股東或關聯方的房地產企業出具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不得出具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