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從三方面優化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
- 包括將香港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由50%放寛至80%
- 優化措施將於2025年1月1日生效
中國落實優化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中國證監會發布經修訂的《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從三方面對基金互認規則進行優化,包括1)將香港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由50%放寛至80%,2)適當放鬆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的轉授權限制,允許香港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集團內海外關聯機構,3)互認基金產品類型增加「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基金類型」,為進一步拓展互認基金範圍預留空間。
基金互認安排的優化措施將於2025年1月1日生效。業內稱,此次新規落地後,香港互認基金的內地銷售額度可望擴大至3,000億元。
香港證監會指,歡迎中國證監會發布經修訂的《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共同發布相關操作指引的修訂,以落實基金互認安排的優化。證監會亦發表了經修訂的《有關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的通函》。
香港證監會指,對於獲中國證監會批准在內地作公開發售的香港基金(香港互認基金)而言,放寬銷售限制後,基金在內地的最大可銷售規模將增加三倍。此外,放寬海外轉授職能的限制,將為國際資產管理公司創造更多機遇,令它們可運用其專業技能和對環球市場的廣泛知識,為內地投資者提供更多離岸方案和產品。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指,基金互認安排的優化將為香港互認基金的管理人拓展商機,有信心這些優化措施將顯著增加該安排下產品的多樣性並有效提升產品規模,為該計劃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