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修例符合法律原則及香港最大利益 政府敗訴彰顯本港是法治社會

「免針紙案」政府敗訴,當局及後修例填補漏洞。律政司司長林定國透露,政府事前無預計免針紙會被濫發,強調修例後已解決問題,再提上訴並無意義;又形容政府被判敗訴,正彰顯香港是法治社會。

「哪會有人預計到,原來(免)針紙是會有(濫發)問題?想都無想過!」林定國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坦言,

有問題(免)針紙,產生的(後果)為何?是一個對公眾健康構成的風險,拖多一日,風險就更大。

政府本周二「出招」,修訂《第599L章》,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可指令廢除免針紙。林定國指,修例無疑是最配合到要盡快、果斷和最具確定性的選項,亦完全符合法律原則,「這才是符合香港最大利益。」

他又解釋,「免針紙案」整個法律爭議,是《第599L章》有無賦予醫衞局局長足夠權力,

問題已透過修改法律,明確地白紙黑字寫清楚,賦予局長有這個權力,當初法庭要考慮的法律問題,根本已不再存在。

林定國認為,「再去提出法律嘅訴訟,不存在任何實質意義,而根據一般法律原則,法庭是不會處理這方面的上訴。」

他又反問︰「我們繼續糾纏這個法律程序,到底對香港整體有何好處?不要忘記,最緊要是解決公共衞生的問題。」

不過,對於政府今次被裁定敗訴,代表政府的林定國卻認為︰

這個並非很奇怪的事,其實是好事,彰顯香港是法治社會,無可能每次法庭都同意我們,(法庭每次都)同意我們,問題就大了。

「免針紙案」政府敗訴 盧寵茂:醫衞局有責任保障全港市民健康

郭卓堅就醫衞局局長不接受由7名被捕醫生涉發出之2萬張問題「免針紙」申請司法覆核。法官今(21日)頒下判詞,裁定郭卓堅勝訴,法官指政府無權推翻涉事「免針紙」,頒令撤銷決定,政府一方兼須付訴費。

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在記者會上表示,知道法庭今日出判決,未有機會了解詳細情況,稍後會和律政司研究判詞作出詳細回應。他又強調,醫衞局有責任保障全港700多萬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