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政府阻蘇格蘭性別改革法案 施雅晴揚言申請司法覆核

蘇格蘭議會早前通過法案,簡化民眾更改法定性別程序。英國政府決定阻止相關法案,有英國官員指,法案或抵觸平等保護法。是次為英國政府首次以或影響全英國法律為由,阻止蘇格蘭法案生效,蘇格蘭首席部長施雅晴指,憂慮將開創先例,未來有更多蘇格蘭法案被阻撓。

相關法案在6年前由施雅晴(Nicola Sturgeon)首次提出,上月以86票贊成對39票反對,於蘇格蘭議會獲得通過。法案容許跨性別人士,更容易更改官方文件上的登記性別。措施包括減少等候時間、取消醫療診斷要求及將最低年齡從18降至16歲等。

英國蘇格蘭事務大臣張毅德(Alister Jack)周一(16日)宣布,英國政府將引用1998年定立的蘇格蘭法令(1998 Scotland Act)中第35條,阻止方案生效。相關條例規定,若英國政府認為某項法案對英國政府保留最終管轄權的事務有不利影響,當局可禁止法案立法。

英國政府承認,是次為首次以或影響全英國法律為由, 阻止蘇格蘭法案生效。張毅德發表聲明表示,全面仔細思考所有建議及政策影響後,憂慮蘇格蘭相關法案對英國平等問題產生重大影響,阻止是必要且正確的行動。他同時指,若蘇格蘭政府選擇修訂法案,英國政府希望能共同努力,尋找一個既能尊重權力下放,亦能尊重英國國會運作的建設性方法。

施雅晴表示,英國政府無理由阻止法案生效,指法案不會影響實施《平等法案》(Equality Act)。施雅晴在Twitter上表示,是次為對蘇格蘭議會的全面且正面的攻擊,蘇格蘭政府將捍衛法案。施雅晴亦指,蘇格蘭政府或提出司法覆核,挑戰英國決定,並指若英國政府是次否決成功或開創先例,日後將有更多法案被否決。

雖然施雅晴指摘英國政府,將跨性別人士用作政治武器。但《衛報》引述英國政府消息人士指,法案或在同工同酬及監獄轉移等多個領域,對整個英國產生不利影響。英國民調機構YouGov 在法案通過後亦曾調查,結果法案三分二蘇格蘭人反對當中重點內容。

哈里爆英女王駕崩前 1人阻梅根赴蘇格蘭

英國哈里王子自傳接連揭露王室秘辛,哈里在書中大爆英女王去年於蘇格蘭駕崩前,有一名王室成員禁止愛妻梅根隨行赴蘇格蘭送別英女王。哈里更聲稱,他當時靠觀看英媒新聞才收到英女王離世消息。

去年9月,英女王伊利沙伯二世(Queen Elizabeth II)於蘇格蘭巴爾莫勒爾(Balmoral)度假期間健康突然惡化,而哈里(Prince Harry)與梅根(Meghan Markle)當時身在倫敦。

哈里梅根的發言人本來表示,兩人將會一同前往巴爾莫勒爾。但王室發言人其後澄清,哈里會獨自前往巴爾莫勒爾。

哈里於自傳透露,父親查理斯(King Charles III)當時要求他不要帶梅根前往巴爾莫勒爾。英媒引述消息人士指,查理斯認為梅根在如此悲傷的時刻前往巴爾莫勒爾並不合適。

不過哈里迅速捍衛愛妻,要求查理斯永遠都不要以這種方式來談論梅根。

但其後也有人勸告哈里,指威廉王子(Prince William)的妻子凱特(Kate Middleton)也不會到巴爾莫勒爾,認為應局限於最親密的家庭成員才能到現場送別英女王。

另外,直至英女王離世後一個半小時,哈里才抵達巴爾莫勒爾,錯過見英女王最後一面的機會。

哈里也在書中透露,他是查看《英國廣播公司》(BBC)新聞網站後,才得知英女王去世的消息。

英媒《每日電訊報》去年報道,指哈里乘坐的航班在當地下午6點46分降落,哈里在機上收到英女王駕崩的消息,白金漢宮則在6點半發表聲明宣布英女王駕崩,故哈里僅比公眾早5分鐘得知此事。

不過白金漢宮罕有發表聲明反駁上述說法,强調當每個家庭成員都收到消息後,王室才會知會公眾。

英法院:若無倫敦首肯 蘇格蘭不可辦獨立公投

針對蘇格蘭政府有意透過立法,為舉行獨立公投鋪平道路,英國最高法院周三(23日)裁定,蘇格蘭議會不得在未取得英國政府同意下,舉行第二次獨立公投。

經商議後,英國最高法院5名法官一致裁定上述結果。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Robert Reed)解釋,蘇格蘭議會沒有權力就舉行獨立公投一事立法,理由是上述法案與英國未來有關,因此屬於英國政府事項。蘇格蘭首席部長、蘇格蘭民族黨黨魁施雅晴6月曾提出,蘇格蘭計劃明年10月19日舉行獨立公投。

根據《1998年蘇格蘭法令》條款,愛丁堡議會舉行獨立公投,須首先獲得倫敦當局同意。蘇格蘭2014年曾舉行公投,最終在55%反對、45%支持下未能成事。施雅晴其後多次推動公投,遭前首相約翰遜及卓慧思拒絕。

英最高法院裁定不可繞過國會 否決蘇格蘭自行搞獨立公投

英國舉行公投決定脫離歐盟後,蘇格蘭當地希望舉行另一次獨立公投的呼聲日益高漲。但英國最高法院裁定,蘇格蘭再次舉行獨立公投需要英格蘭國會同意。蘇格蘭首席部長施雅晴早前表明,如遭否決將視下次大選為「變相公投」

英國最高法院周三(23日)宣判,一致否定蘇格蘭可以繞過英國國會舉行第二次獨立公投,駁回蘇格蘭檢察總長貝恩(Dorothy Bain)的挑戰。最高法院主席里德(Lord Reed)指出,公投不只需要考量法律效力,亦要考慮實質影響,

里德表示,創立1998年蘇格蘭法令(1998 Scotland Act)不等同蘇格蘭擁有權力,就英蘇聯合事務上在憲法上立法,認為公投不屬於可能權力下放的事務。

宣判出爐後,施雅晴(Nicola Sturgeon)明言十分失望。她先前揚言,一旦英國最高法院否決蘇格蘭政府的挑戰,會把蘇格蘭獨立作為下次大選主要政綱,並通過民眾投票形成「變相公投」。

施雅晴今年6月時宣稱,希望在明年10月19日舉行第二次公投。她委派貝恩入稟英國最高法院,挑戰1998年蘇格蘭法令下的第30條,尋求繞過英國國會批准,順利在2023年舉行公投。

蘇格蘭曾在2014年時舉行獨立公投,最終以55%選民支持繼續留在英國終結。但英國脫歐後,自2007年起執政﹑支持獨立蘇格蘭民族黨在多次選舉中獲勝,使黨內相信脫離英國的機會愈來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