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通報追債資料 警長否認兩罪開審

52歲前男警長涉收取親戚50萬港元賄款,協助陷財務紛爭兼曾報警求助無果的商人,透過警方系統通報有關三合會社團追債的資料。涉事前警長否認1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以及1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交替控罪。案件今(8日)於區域法院續審,裝修工程公司東主供稱,涉案商人拖欠其公司約1,500萬工程費用,其父員工因此或曾向商人追收欠款。被告兄長供稱,其外舅的拍檔早前受人滋擾而報警,惟警方未有受理,因此希望被告了解當中原因。

被告李鴻發(52歲)被控1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以及1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的交替控罪。

控罪指,被告身為公職人員,即香港警務處警長,約於2019年7月5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從麥智元接受50萬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他協助黃君游(又名Sam WONG)與警務處間辦理往來事務的誘因或報酬,即李協助或曾經協助黃在1項收債事宜的調查。交替控罪則指,被告涉於同日未得行政長官的許可,接受麥提供50萬元款項。

承認事實指,李運發、李賢發和被告為親兄弟。李運發為兄長,被告則最年幼,李運發與麥錦芳則為夫婦,而麥錦芳與麥智元則是親姊弟。

被告於1988年成為警員,並於2008年5月16日晉升為警長,2020年被停職。其兄長李賢發案發時為懲教署一級懲教助理,曾於2019年3月12日在赤柱監獄內透過懲教署的「服刑記錄資料系統 (ii)」電腦系統,查詢男子黃家麟於懲教署之基本個人資料和過往被囚院所記錄。

裝修工程公司東主黃家麟作供稱,2016年透過友人介紹認識黃君游,兩人隨後開始有生意往來,並合作處理1項屋苑裝修工程。黃指,由於黃君游未有支付項款,故兩人取消合作,並被黃君游公司拖欠約1,500萬工程費用。

黃指,曾與黃君游交涉,但最終仍未能取回欠款,黃家麟其後與父親的員工「阿超」提及欠款,黃指,「阿超」應該曾向黃君游追收款項。

被告兄長李運發作供稱,不知道麥智元與被告有否借貸瓜葛,又指麥與被告相識多年。李運發指被告曾問他借錢,每次約借取數千元。

控方指出,李運發曾於WhatsApp 中對被告稱,「精神好些嗎?如果可以就積極少少,幫下阿智拍檔,睇下單嘢點搞」。長兄解釋,以上對話是關心被告身體情況,若情況許可,則希望被告能幫助麥智元及其拍檔。李運發指,因麥的拍檔早前受人滋擾而報警,惟警方未有受理,故希望被告了解當中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