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委員會近日印發《關於支持加快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提到,提升金融機構能級,擴大金融高水平雙向開放。
主要舉措包括:
一是深化金融市場建設
推動多層次股權市場高質量發展,強化科創板「硬科技」定位和包容性,支持上海率先打造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示範區,支持企業通過併購做大做強。深化多層次債券市場體系建設,穩步發展資產支持證券。支持上海期貨交易所加快建成世界一流交易所,持續推動貨幣、外匯等市場發展。提高上海金融市場價格影響力。
二是提升金融機構能級
集聚境內外大型金融機構依法設立的各類法人機構及分支機構、持牌專營機構等。培育和吸引實力強、經營規範的金融控股公司。推動更多國際金融組織落戶上海。豐富資產管理行業主體。提升金融機構全球競爭力,深化上海金融國資國企改革。
三是完善金融基礎設施
強化金融基礎設施服務保障功能,建設國際領先的金融基礎設施體系。加強人民幣跨境支付清算體系建設。研究完善信托登記流轉制度體系。完善黃金市場基礎設施,研究支持上海黃金交易所國際板設立出口監管倉庫。
四是擴大金融高水平雙向開放
穩步擴大金融領域制度型開放,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為「走出去」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深化拓展「一帶一路」投融資合作。深化航運保險和再保險業務創新。構建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相匹配的離岸金融體系。
五是提高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加快建設上海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推動構建與國際接軌的綠色金融標準,豐富綠色金融產品,開展綠色金融國際合作。加強統一的融資信用服務平台建設,支持金融機構運用區塊鏈等科技手段發展供應鏈金融。服務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發展。高質量建設全球金融科技中心。推動金融支持長三角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
六是有效維護開放條件下的金融安全
運用區塊鏈、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加強對風險的前瞻性研究和及時研判。防範化解跨境金融風險,建立健全適應高水平開放的跨境資金流動監測預警、宏觀審慎評估和協調聯動體系。加強央地監管協同。加強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