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拘42歲速遞員 涉網上發煽動貼文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21日)上午於新界區拘捕一名姓王(42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警方同日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該名被捕男子的住所和辦公室,檢獲懷疑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調查顯示,被捕男子涉嫌透過不同社交平台多次發布具引起他人憎恨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煽惑他人侮辱五星旗和國歌的煽動意圖貼文。據悉王男任職速遞員,去年至今年期間持續在網上發布「黑暴」訊息,至近日轉載南韓播錯中國國歌片段,並自行配上侮辱國歌的文字。

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已可被判處監禁兩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