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法律隊坐實罪名

壹傳媒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危害國安,英國傳媒報道,其國際律師團隊去信英國首相辛偉誠,要求緊急會面,商討如何令黎智英獲釋。事件凸顯黎智英一方亂了陣腳,由借洋大狀攪局,改為直接爭取外國政府介入案件,試圖透過勾結外國勢力向港府及司法機構施壓。

特區政府對此堅決反對及譴責,所謂「國際律師團隊」及英國政府此等企圖破壞香港法治和干預香港司法獨立審判權的行為,違反法治精神,特區政府嚴正敦促有關方面必須尊重法治精神,立刻停止干預香港特區內部事務。

黎智英律師團隊已到狗急跳牆的地步,竟不惜自揭底蘊,信中更提到黎是英國公民,質疑英國政府一直未有就案件作官方表態。事實上,「國際律師團隊」的所為變相證實了黎智英與外國勢力有千絲萬縷關係、勾結外國勢力證據確鑿,證明黎智英一方意圖刑事審理政治化之本質,的確是坐實黎智英的罪名。律師團隊質問辛偉誠更讓其政府陷入兩難,叫自詡法治至上的英國當局自毀形象,情何以堪?

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就國安法釋法,是源於聘洋大狀可能洩漏國家機密,故此需釐清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的問題,明確特區國安委在解決國安問題上的特殊地位和重要職責。如今這個國際律師團隊的做法,不正正是印證「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涉及重大的國安風險?

人大釋法已作出賦權,確保國安案件可在合憲合法公正公平下審理。有關團隊不要再奢望其政府介入案件就能令黎無罪釋放,香港是法治社會,《港區國安法》下更設有多重保障機制,防止和對抗外力介入審訊的準備,干預本港內務的圖謀絕不能得逞。

黎智英求英國出頭 議員斥法治拋諸腦後

駐港公署強烈不滿 狠批雙標鬧劇
壹傳媒黎智英與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共4罪一案將於9月開審期間,日前爆出黎再次乞求外國勢力干預案件的消息,內地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對此表示強烈不滿,以及堅決反對該律師團隊與英國外交部門官員的會面,並形容事件是毫無底線的雙標鬧劇。另一方面,多名議員亦直斥黎智英律師團隊置法治於不顧,公然尋求外國政府干預香港法治表示強烈不滿。

根據外媒早前披露,香港壹傳媒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去信英國政府,請求安排與首相辛偉誠緊急會面,討論黎智英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一案。日前辛偉誠發言人亦證實,印太事務國務大臣卓雅敏曾與黎智英的律師團隊會面,並指當局向黎提供支援已有一段時間。

英證實提供支援已有一段時間
就此,內地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昨日發文表示,針對媒體報道英方外交部門官員會見黎智英律師團隊,並發表干預香港事務言論,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駐港公署發言人指出,律政司依法向黎智英提出檢控,特區法院對黎智英依法審判是不容許任何外部勢力指手畫腳;發言人續指,英方一邊將法治掛在嘴邊,一邊卻借黎案破壞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為嫌犯提供「支持」,形容是毫無底線的雙標鬧劇;更批評英方,對黎智英之流的罪惡行徑充耳不聞,卻倒打一耙,重申黎智英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香港法院定會作出公正裁判,敦促英方停止干預香港法治。

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直斥黎智英律師團隊行為「非常愚蠢、唔尊重、不智」,指法律界人士竟然要求外國政府干預。葉劉引述BBC稱英國首相「唔係好想見」,因此派外交部官員接洽,又斥其律師團隊不依法律而依政治立場行事。

議員周浩鼎則指斥黎智英的律師團隊置法治於不顧,公然尋求英國政府干預香港法治,又對英國政府承認已為黎智英提供一段時間的支援,表示強烈譴責,指其干預香港司法和事務。他又認為事件,反映當英國政府不斷高舉法治的時候,卻干預黎智英案件,暴露了英方的雙重標準。

75歲被告黎智英涉違《港區國安法》一案原定上月1日在高院開審,但因港府就他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又稱Tim Owen)一事提請人大釋法,故案件重新排期於今年5月30日進行第一次案件管理會議,同年9月25日正式開審。人大常委會上月底釋法,訂明不具有香港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參與國安案件需取得特首的證明書,暫時特首仍未對Tim Owen的去留作最終決定。

黎智英的豬隊友

黎智英的所謂國際律師團隊日前去信英國首相,要求「確保黎智英獲釋」,理由是他擁有英國國籍云云。但如此赤裸裸地以政治干預法治,不僅幫不了黎智英,反而是在「送他一程」。

首先,黎智英是否擁有外國國籍,根本不是問題,因為根據「國籍法」,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黎智英所持有的「英國護照」,最多只算「旅行證件」。更何況,不論是哪國公民,只要違反了法律,就要承擔後果,沒有任何人能凌駕法治。這個律師團隊難道還以為現在是一百多年前的香港、英國人擁有「治外法權」嗎?

其次,黎智英被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作為負責任的律師團隊,理應避免任何與外國勢力相關連的行為。如今這個團隊卻一而再、再而三地攻擊香港國安法,甚至要求外國政府強力干預,這何異於進一步坐實了黎智英所犯的罪行?

再者,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國安法釋法,就是要釐清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法審理的問題,因為當中涉及可能洩漏國家機密。如今這個國際律師團隊的做法,不正正說明「不允許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的正確性?不正正說明黎智英案涉及重大的國安風險?

其實,此舉也是在給英國首相出難題,畢竟,自詡法治至上的英國當局,要在法庭未作出判決之前就施加政治壓力,等同於自毀形象。正因如此,英國當局昨日才會發出「永遠支持人權自由和法治」這樣模棱兩可的回應。

不論是安排Tim Owen來港,還是鼓動英國當局插手案件,這個國際律師團隊為了賺取巨額訟費,可謂費盡了心機。但對黎智英而言,或許萬萬沒想到,自己花了那麼多銀兩,請來的卻是置自己於死地的「豬隊友」!

明早除牌 壹傳媒股票淪廢紙

黎智英旗下的上市公司壹傳媒,在2021年12月被法庭頒令清盤,壹傳媒繼上周預告對於聯交所決定將其除牌的決定不作上訴之後,本周一再發公告確認,聯交所將根據《上市規則》於本周四(12日)上午9時起,正式取消壹傳媒的上市地位,意味一眾小股東翻身無望,手持的股票會淪為廢紙。

壹傳媒一直反中亂港且誨淫誨盜,作為上市公司期間亦劣迹斑斑,2020年9月30日為止5個半財政年度(即迄今最後一份業績公告為止)一直蝕錢、累計虧損接近21億元,2021年6月更結束最主要的業務《蘋果日報》,早就無法滿足聯交所復牌指引中所要求有足夠業務和資產去支持上市,同年8月更遭財務匯報局(現稱會計及財務匯報局)就其2019年與2020年的年度帳目,以及2021年中期帳目的財務報表展開查訊。

此外,壹傳媒股價在2020年8月黎智英被警方拘捕後不時劇烈波動,試過盤中飆升最多逾6倍,不排除有人趁政治事件和激烈的社會氣氛,將股價舞高弄低從而獲利。該企上周已提醒股東及投資者,本周三過後即使股票仍有效,但不會在聯交所上市或買賣,公司亦不再受《上市規則》規管,對小股東來說可謂完全失去了保障。聯交所建議,壹傳媒股東如對除牌影響有疑問,應徵詢適當的專業意見。

去信英相促關注 黎智英乞求干預

壹傳媒黎智英與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共4罪一案定於本年9月開審期間,爆出黎再次乞求外國勢力干預案件的消息。黎原本在案中獲高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又稱Tim Owen)來港替他抗辯,律政司力圖阻止外國勢力沾手國安案,而三度提出上訴皆碰壁後,特首介入尋求人大釋法。人大上月底「一錘定音」作出決定後,現時正等候特首就聘用英國外援一事如何發落之際;根據外媒報道,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已去信英國政府,請求緊急會見首相辛偉誠,要求對方介入事件。正在獄中服刑的黎智英氣燄未除,再一次擺明車馬勾結外國勢力,乞求英國干預本港案件,完全無視《港區國安法》。

英國首相辛偉誠的發言人證實,外交部印太事務國務大臣卓雅敏昨與黎智英的法律團隊會面,並指當局向他提供支援已有一段時間,強調港府必須停止針對包括黎智英在內的民主派異見人士,英方將繼續支持人權自由及法治。

75歲被告黎智英雖然背負涉嫌違反《國安法》罪名,仍不阻他以行動繼續勾結外國勢力的「決心」,去年10月黎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作為國安法案件的代表律師,就是經典例子之一,律政司為此作出三度上訴均無功而還,終審法院在去年11月28日拒絕律政司的上訴申請許可後,上訴途徑止步,同日特首李家超宣布,會向人大常委會建議提請盡快就黎獲准聘用洋大狀一案釋法,最終人大常委會上月底釋法,訂明不具有香港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參與國安案件需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否則國家安全委員會應當介入,對該等情況作出判斷和決定;現時本案仍等候特首的最終決定。

由於本案早前要等候人大釋法的結果,令案件要重新排期於今年5月30日進行第一次案件管理會議,9月25日正式開審,審訊預計40天,案件將由3名國安法的指定法官審理。惟在開審之前,黎似乎再一次表明勾結外國勢力的態度。據英國廣播公司(BBC)昨日報道披露,壹傳媒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去信英國政府,請求安排與首相辛偉誠緊急會面,討論黎智英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一案。報道中更引述信件指,律師團隊形容黎智英的案件令人深感憂慮和具象徵性,希望與辛偉誠商討確保黎智英能獲釋的可行方法。而事實上,英國政府在本月較早前,已同意黎的律師團隊與英國外交部一名部長會面,當時相關信件指出,作為英國公民的黎智英去年10月被判欺詐罪罪成時,美國政府曾經譴責裁決,不過英國政府沒有就裁決作出官方聲明。

英國政府最終打算如何再次干涉本港事務仍屬未知之數,惟這宗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中共涉及12名被告,其中「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已承認去年8月串謀黎智英、其私人助手Mark Herman Simon等人,透過「重光團隊」(SWHK)作為平台,請求外國制裁香港,該兩人的案件將於本月12日再提訊;而黎智英及3間公司,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則不認罪等候開審。

至於餘下6名蘋果高層,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去年11月已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待黎案審結後才作求情及判刑。據悉張劍虹、陳沛敏及另一名被告,和涉及科技園欺詐案的周達權,將會在案中作供頂證前老闆。

黎智英本人現於赤柱監獄收監,他因組織及參與2019年8月18日、8月31日、10月1日及2020年6月4日的非法遊行或集結,共被判囚20個月。他服畢刑期後,又因隱瞞業主香港科技園公司,違反租契使用價值5.16億元的將軍澳工業邨地段,令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被裁定欺詐罪成,去年底在區院被判囚5年9個月、罰款200萬元及被頒令取消擔任公司管理層等資格8年。

港府昨晚回應指,強烈反對外國政府就黎智英案件的干預和對香港特區政府的不實指控和批評。政府反對及譴責有關報道中所謂「國際律師團隊」及英國政府此等企圖破壞香港法治和干預香港司法獨立審判權的行為,並嚴正敦促有關方面必須尊重法治精神,立刻停止干預香港特區內部事務。

稱無影響司法獨立 譚惠珠:人大常委會無對港法庭有批評

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抗辯《香港國安法》案件,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國安法》第14條及第47條作出解釋,當中內媒《新華社》報道,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是否可以擔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的問題,屬於《香港國安法》第47條所規定需要認定的問題,應當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日(31)在電台表示,今次釋法並無影響本港司法獨立。

稱今次釋法是強化賦予香港權力
譚惠珠稱,今次釋法與以往不同,是強化已經賦予香港的權力,認為《國安法》不會針對某一個人能否執業,今次釋法無影響司法獨立,人大常委會並無對香港法庭有任何批評,僅劃清行政及司法角色,表達涉汲國家安全的問題應由行政負責,不應由司法決定,相信不影響法庭的獨立審判權。

政務司長陳國基就在社交網站表示歡迎及支持,亦定當繼續竭力全面有效履行《香港國安法》下的重責。他稱釋法令《國安法》相關條文含義和立法原意更清晰,使特區各機關更準確理解和履行法例,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維護憲制秩序,並重申要確保「一國兩制」在港實踐行穩致遠,就要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環球時報》:能否聘請英國律師 中國法律說了算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勾結外國勢力案,有關黎智英案聘請海外大律師問題,特區政府早前提請人大釋法。內地《環球時報》發表社評,指此案涉及國家安全的特殊案件,香港社會各界高度關注,認為釋法將成為未來處理同類案件的規範依據,形容此事是「中國法律說了算」,又指黎智英聘請外國大狀是「給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出難題,幻想逃避應有懲治」。

黎智英給國安法出難題 幻想逃避應有懲治
社評指,黎智英其中一項罪名是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涉及複雜涉外的證據及重大的國安利益。而在2019年修例風波中,黎智英勾結英美等外部勢力扮演了什麼角色「大家都知道」,質疑黎智英團夥為何非要聘用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英國律師,顯然不是因為香港律師界無人,這是對《國安法》的實施「出難題」,幻想逃避應有懲治,並借機製造出一個爭議話題,向境外勢力展示自己最後的「價值」,但指這種圖謀妄想不可能得逞,美國及西方政客左右不了香港特區內部事務,他們也無權過問香港特區治理過程的任何法治實踐,只有中國法律是最後的依據。

確保「一國兩制」實踐需排除外部勢力的干擾
社評又指出,由於香港《國安法》是新法,實施過程中出現一些條文理解與細則上的模糊地帶,認為這是很正常,而釋法將避免相關爭議反覆出現。然而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尚未作出決定時,一些西方輿論就「再次迫不及待地跳出來」,宣稱釋法將破壞香港自治和司法獨立,影響黎智英案的「公平審訊」,但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及基本法框架下的司法獨立,恰恰要排除外部勢力的干擾,確保中國法律說了算。釋法所體現的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關係的良性互動,本來就是「一國兩制」實踐過程中的應有之義。

文中又指,香港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普遍期待通過人大釋法息紛止爭,澄清立法原意,堵塞國安案件洩密與外部干預的制度漏洞」。

黎智英案明年開審 譚耀宗:料本月人大會議不處理釋法

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香港國安法,獲批聘英國御用大律師來港辯護,行政長官李家超向中央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案件於明年9月25日開審,暫訂審訊40日,明年11月21日審結。

對於人大會否釋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今日(15日)表示,香港法庭推遲黎智英案至明年9月開審,有很多時間讓特區政府慢慢研究,用何種方式處理較為合適。估計本月舉行的常委會例會不會處理釋法事項,因至今都未收到相關議程。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於今日舉行,36人當選。譚耀宗表示,新一屆36名港區人大代表之中,相信其中1位可以參選人大常委。當選的36名代表都很優秀,當中有合適人選。

黎智英勾外力案延至明年9月開審 料審訊40天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特區行政長官、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李家超早前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以釐清在香港沒有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能否參與本港的國安案件。就此,高等法院早前將黎智英案押後至昨日再討論,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3年1月3日再訊。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認為,釋法事宜並非由律政司或特區政府可控制,需要等待人大常委會決定,最終宣布將案押後至2023年9月25日開審,預計審訊40天。

控方昨日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李庭偉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代表;3間被告公司由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及大律師郭康麟代表。案件由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

控方在庭上表示,雖然人大常委會暫未就特區政府提請釋法作出任何決定,但在平衡各方利益及考慮提請釋法釐清相關法律觀點的重要性下,申請將案短暫押後到2023年1月3日再訊,屆時視乎釋法進展再訂定審期。

英大狀Tim Owen已離港

辯方稱,黎智英打算聘用的英國御用大狀Tim Owen已於早前離港,但他將於2023年5月初來港處理另一宗審期達100天的案件。因應Tim Owen的檔期,希望將本案押後至明年10月開審。控方則希望可盡早開審,因為本案涉及早前已被定罪、正被還押的證人,擔心押後至明年10月會影響證人的處境和狀況,故建議把審期訂在明年5月前。

另外,被控干犯國安法涉及47名被告的「初選案」會在2023年初開審,亦會由3名高院法官審理,法庭擔心若同段時間有6名高院法官集中審理兩宗案件,加上本案部分大狀會參與「初選案」審訊,法庭難以安排。法官杜麗冰認為,控方只能對釋法進展作出預計,人大常委會12月底的會議議程可以隨時修訂,故法庭需要等待人大常委會決定。最終將案押後至2023年9月25日至11月21日開審,並於5月30日進行案件管理。

辯方的終止聆訊申請則於5月2日及3日處理。

黎智英案明提訊 譚耀宗:人大會議暫無釋法議程

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香港國安法,獲批聘英國御用大律師來港辯護,行政長官李家超向中央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法院日前批准案件押後至明日(13日)再提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今日(12日)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暫無釋法議程,委員長會議未有與香港有關的議題,具體原因不清楚。他指,新一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將在本月27日至30日舉行,是處理釋法一個很好的機會,他認為如果香港能自己解決會更好。

行政長官李家超上月28日晚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並在報告中建議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六十五條,就「根據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作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