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寶龍:香港國安法是「雙執行機制」具凌駕地位 與本地法規不一致應優先適用

全國港澳硏究會舉行「保證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專題研討會,港澳辦主任夏 寶龍在北京出席並致辭。他指出,香港國安法執行機制最大特點是「雙執行機制」。對國安法實施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香港國安委應當與中央駐港國安公署一道及時認真研究解決,共同把香港國安法實施好,確保香港安全無虞。根據香港國安法,當特區本地法律規定與其不一致時,應當優先適用香港國安法,特區應主動修改、完善本地法律,使本地法律與香港國安法實現有機統一。

以下為全文:

各位嘉賓、各位朋友,李家超行政長官: 大家上午好!新年伊始,萬象更新。全國港澳研究會今天舉辦「保證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專題研討會,很有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所作的黨的二十大報告,擘畫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藍圖,吹響了奮進新征程的時代號角,極大激勵了包括香港、澳門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以更加昂揚的姿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下面,我就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推進「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談一些看法,和大家交流。

一、香港國安法護國安、保家安、得民心,已成為香港繁榮穩定的「守護神」 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是香港回歸以來「一國兩制」實踐發展的重要裡程碑。事實雄辯地證明,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完全符合香港實際,香港實現了由亂到治並走向由治及興。正如香港市民所說,實施香港國安法是香港由亂到治的「分水嶺」,為香港繁榮穩定保駕護航。

——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機制不斷完善,國家安全得到有力保障。香港國安法的頒布實施,從根本上堵住了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制度機制的漏洞。中央在特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特區政府設立專門的國安部門,行政長官指定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案件,相關機構人員迅速到位。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國家安全事務顧問依法履職,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依法組建並有效開展工作,香港國安法有力捍衛了國家安全。

——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恢復良好社會秩序,大家熟悉的香港回來了。人們不會忘記,香港「修例風波」期間打砸搶燒殺、血腥暴力、無法無天的慘狀。現在,香港市民更加深刻體會到「安」之重要,「安」來才能「福」來。 今日之香港,大街小巷社會秩序井然,重新成為全球最安全的城市之一;香港回歸25周年慶典時,嘹亮的國歌聲在學校、社區響起,一面面鮮艷的五星紅旗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迎風飄揚,洋溢著祥和氛圍;從今年1月8日開始,香港與內地有序恢復正常通關,廣大市民歡樂喜慶心情溢於言表,期盼的安寧生活回來了。 今日之香港,法治得到捍衛,正義得到伸張,香港市民的各項合法權利在更加安全的環境中得到更好保障,民調顯示71.9%受訪者認為香港實施國安法以後法治秩序得到了恢復,香港引以為傲的法治回來了。 今日之香港,經濟活力不斷恢復,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穩固,香港市民和全球資本對香港的信心指數持續提升,香港全球金融中心排名回升到第4位,「2022第二十一屆全球(國家)城市競爭力排行榜」香港綜合競爭力重回中國城市榜首,香港優良的營商環境回來了,人們對香港的未來充滿期待。

——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走出了政治爭拗泥潭,特區治理呈現出嶄新氣像。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有力打擊了反中亂港分子和「攬炒」、「拉布」等政治亂像,有力維護了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施政權威,特區政府施政環境顯著改善。2020至2021立法年度,香港立法會通過46項政府法案,比過去幾屆每個立法年度平均通過立法的數量多出一倍以上,工作效率大為提升。香港國安法為民主發展創造了基本條件,修改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穩妥完成,選委會、立法會和特首的選舉順利舉行,有力落實了「愛國者治港」原則。在行政長官帶領下,新一屆特區政府勇於擔當、務實有為,團結社會各界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大力恢復經濟活力,積極回應民眾關切,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良性互動,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展現出良政善治新氣像。

——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得到香港社會普遍認可,贏得國際社會正義力量高度贊同。香港社會對香港國安法越來越接受和擁護,國家安全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香港居民認識到,只有國家安全了,香港的繁榮穩定才有保障。民調顯示,86%受訪者認同香港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75.7%市民對香港國安法實施成效感到滿意。香港國安法帶來新氣像,也凝聚正能量。許多國家政界、商界、學界對香港國安法給予高度評價,國際社會正義力量仗義執言,對美西方的無理制裁和「雙重標準」予以譴責。資本是最誠實的,哪個地方的營商環境好、值得去投資,資本就到哪裡去。有數據顯示,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盡管受疫情等嚴重影響,香港新股集資額不降反升,超過7400億港元;港股平均每日成交額超過1500億港元,比實施前的12個月高出近六成。2021年海外及內地的駐港公司達9049家,創歷史新高;2022年香港再度獲評全球最自由經濟體。近期,國際金融領袖投資峰會、「一帶一路」金融高峰論壇等國際活動接連成功舉辦,參會者紛紛表示香港是非常重要的國際金融中心。全球投資者「真金白銀」的持續流入,正是國際社會用實實在在的行動對香港未來投下的信任票。 二、深刻領會香港國安法的立法要旨和原意,確保香港國安法得到全面準確、不折不扣的貫徹實施 借這個機會,我與大家一起重溫一下這個重要話題。

第一,香港國安法立法的初衷就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捍衛「一國兩制」,為香港好、為廣大香港居民好。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維護國家安全是全國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就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一個時期,受各種內外複雜因素影響,「港獨」、「黑暴」、「攬炒」等反中亂港活動猖獗,嚴重危害了國家安全,香港一度出現回歸以來最為嚴峻的局面,「一國兩制」幾乎毀於一旦。正是在這樣的危急關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果斷制定出台香港國安法,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立法旨在維護國家安全,捍衛「一國兩制」,確保香港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從而更好地保障香港廣大居民的根本權益和自由,歸根結底是為了香港好、為了廣大香港居民好。這一點,在香港國安法第1條開宗明義就講了。實踐已經證明並將繼續證明,香港國安法實施得越好,香港社會就越穩定、越安全,香港廣大居民的權利和自由就越能得到保障,「一國兩制」實踐才能行穩致遠。

第二,香港國安法針對的是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不設防」問題,打擊的是極少數,保護的是廣大香港居民。香港國安法是奔著解決國家安全問題去的,針對的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這四類嚴重罪行,懲治的是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保護的是絕大多數普通市民。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僅有230餘人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被特別行政區警方拘捕,其中30餘人完成了審判程序,被法院裁定有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大家有目共睹的是,香港社會由亂到治,打工仔安心上班,學生安心上學,個人隱私受到應有保護,市民安心逛街消費、暢所欲言,享受著自由與安全。正如香港市民所說,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後的鮮明對比,充分說明它對危害國家安全的極少數人是「高懸利劍」,對絕大多數市民包括在港外國人,它是人權自由的「守護神」。那些所謂「隨意抓人回內地審判」、「以言入罪」、「大肆濫捕」等謠言在事實面前不攻自破。

第三,香港國安法執行機制最大的特點是「雙執行機制」。國家安全是中央事權。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擁有完整的立法權、執法權、司法權,這符合世界各國在維護國家安全上的慣常做法。然而,考慮到「一國兩制」的特殊性和香港的實際情況,中央通過香港國安法授權香港特區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中央負責處理特區層面難以解決的問題,承擔最後兜底責任,創造性地在香港國安法中規定了中央和特別行政區「雙執行機制」。 在中央層面,設立駐港國安公署,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對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進行監督、指導、協調、支持,並依據香港國安法第55條可直接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在特區層面,設立特區國安委等一整套維護國家安全機構,依法處理維護國家安全的具體事務,一般情況下,香港國安法規定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均由香港特區管轄。兩套執行機制職責分工和案件管轄劃分清晰,同時又形成互補、協作和配合關係,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完整的制度和機制。這充分體現了國家安全中央事權的屬性,更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信任和充分尊重。事實一再證明,中央始終按照「一國兩制」的方針解決特區治理中遇到的種種問題,在處理國家安全問題上也不例外。

第四,香港國安法賦予了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力,同時維護國家安全也是特別行政區應盡的憲制責任和義務。香港國安法在諸多條款中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力、責任和義務,這裡我重點談談第14條和第47條。2022年12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條作出了解釋,讓大家更清楚地了解這兩條當中的含義:一是根據第14條的規定,明確了特區國安委對國家安全事務有權有責,有權對是否涉及國家安全問題作出判斷和決定,工作信息不予公開。所作決定不受司法復核,具有可執行的法律效力。特區任何行政、立法、司法等機構和任何組織、個人均不得干涉特區國安委的工作,均應當尊重並執行特區國安委的決定。二是遇有第47條列明的情況,特區法院應當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對法院有約束力。三是如果法院沒有提出,特區國安委應當根據第14條的規定履行法定職責,對該等情況和問題作出相關判斷和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為解決香港國安法實施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清晰規範了特區層面解決問題的方式和路徑,將具體問題交給特區國安委作出判斷和決定。香港特區國安委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監督和問責。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就是將處理有關維護國家安全具體問題的權力和責任賦予香港特區,人大釋法更清楚地闡明了這個原意。中央充分信任特區、支持特區、尊重特區。我欣慰地看到,此次人大釋法後香港特區社會各界普遍歡迎和支持,行政長官和行政、立法、司法機關表示將正確行使權力,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三、更好發揮香港國安法保駕護航作用,香港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必將大有可為、風光無限 長期堅持「一國兩制」這一好制度,必須全面準確貫徹實施好香港國安法,為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提供堅實保障。當前,香港進入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新階段。大家必須清醒地看到,反中亂港分子「亂」心不死,外部勢力遏制中國發展從未停止,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仍然面臨嚴峻形勢和挑戰。香港社會要倍加珍惜來之不易的良好局面,團結一致捍衛國家安全、維護香港穩定,充分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廣泛開展國際合作,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更好發揮作用。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要把握好以下五點。

一是在「一國兩制」之下,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中央主導和特區主責相輔相成、缺一不可。中央依法主導、特區依法主責,完全符合「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是中央全面管治權與特區高度自治權統一銜接的生動體現。中央政府對所屬的地方行政區域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也享有和行使一切必要的權力,這是基本的國家主權理論和原則,也是世界各國的通例。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當香港出現國家安全問題時,中央當然要管。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是香港的當家人,也是治理香港的第一責任人。特區理所當然應當承擔起實施香港國安法的主體責任,堅決做好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我注意到,李家超行政長官在第一份施政報告中強調「增強憂患意識,建立底線思維,確保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工作持久進行」、特區政府「會進一步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包括推進《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准備工作」等。希望行政長官和特區國安委充分履行自己的法定職責,正確行使自己的法定職權,不斷推動香港國安法落地落實。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都要切實肩負起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全面準確貫徹實施香港國安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對國安法實施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香港特區國安委應當與中央駐港國安公署一道及時認真研究解決,共同把香港國安法實施好,確保香港安全無虞。

二是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主權國家的核心利益,無論是實行普通法的國家還是實行大陸法的國家,概莫能外。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制定香港國安法時,就賦予了其凌駕地位和優先適用的法律效力。根據香港國安法,當特區本地法律規定與其不一致時,應當優先適用香港國安法,特區應主動修改、完善本地法律,使本地法律與香港國安法實現有機統一。香港國安法創制了若干法律司法程序和規則專門用於國安案件的辦理。香港特區法院按照這些程序和規則,作出了一些符合香港國安法立法原意的判決,為該法的正確實施提供了指引,體現了本地法律和香港國安法的有效銜接,得到了香港社會各界的認可。希望香港特區全面準確貫徹實施香港國安法,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的繁榮穩定。對此我們充滿信心。

三是特區國安委與特區其他職能機構共同構成了特區層面的維護國家安全體系。特區國安委是中央在特區設立的負責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的專門機構,承擔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對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發揮牽頭抓總、議事決策、統籌協調的中樞職能。行政長官作為特區國安委主席,應當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並就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的情況按時提交年度報告,根據要求就維護國家安全特定事項及時提交報告。必須指出,維護國家安全不僅是行政長官和特區國安委的責任,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以及法定機構、咨詢組織等整個管治架構的責任。特區其他職能機構都應當配合特區國安委的工作,尊重並執行特區國安委的決定。希望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帶領整個管治團隊,全面準確實施好香港國安法,共同把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做好、做到位,守護好香港特區護衛國家安全的防線。

四是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既要發揮專門機構的作用,也要依靠廣大市民的共同參與。國安才能家好、國安才能業旺,維護國家安全是每一個人的「必答題」,而不是「選擇題」。2019年香港「修例風波」期間,打砸搶燒殺、人人自危,受害最大、最深的是香港的根本利益和廣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市民上班、上學、購物、旅行的自由都得不到保障,沒有國家安全哪來的人權、哪來的自由?全社會每個人都應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參與者、推動者、受益者,而不是旁觀者。香港國安法第6條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並要求在香港的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其他法律,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任何人如果知道法律規定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情況,都有如實作證的義務。有心,才會有力,才會變成自覺。要在全社會加強對香港國安法的學習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全社會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特別是要著力在青少年中加強國家安全教育,從小培養他們的國安意識和愛國情懷,扣好國家安全教育的「第一粒扣子」。

五是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開放發展必須在國家安全的前提下才可實現、才可持續。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處理好這個問題尤為重要,這是我們在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過程中必須牢牢把握的一點。只有築牢國家安全屏障,香港才有信心和條件對全世界更加開放,以更高水平的國家安全護航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和「一國兩制」成功實踐。隨著香港國安法的深入實施,香港開放的大門只會越開越大、包容性只會越來越強。香港任何中外居民,不管從事甚麼職業、信奉甚麼理念,持有甚麼樣的價值觀,只要擁護「一國兩制」方針,只要熱愛香港這個家園,只要遵守法律,都是建設香港的積極力量,都是我們可以團結合作的朋友。中央政府全力支持香港特區同世界各國各地區開展更廣泛、更緊密的交流合作,著力打造更廣泛的國內外支持「一國兩制」的統一戰線,香港的獨特優勢和魅力必將更勝往昔。

各位嘉賓、各位朋友,當前,香港站在了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們堅信,有偉大祖國作堅強後盾,有香港國安法的保駕護航,有全體香港居民的團結奮鬥,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進程中香港必將大有可為、風光無限,「一國兩制」實踐必將越走越穩、越走越好。 春節就要到了,在此給大家拜個早年,祝大家新春愉快、工作順利、闔家幸福、吉祥安康! 最後,祝研討會圓滿成功。謝謝大家!

地建會:歡迎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國安法》作解釋

香港地產建設商會歡迎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作出解釋。完善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商會認同是次釋法有其必要性,不但無損特區法院的獨立性,更有助特區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實施和執行國安法,對維護國家安全有重大意義,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為香港社會長期繁榮安定和經濟發展奠下穩固基石。

稱無影響司法獨立 譚惠珠:人大常委會無對港法庭有批評

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抗辯《香港國安法》案件,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國安法》第14條及第47條作出解釋,當中內媒《新華社》報道,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是否可以擔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的問題,屬於《香港國安法》第47條所規定需要認定的問題,應當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日(31)在電台表示,今次釋法並無影響本港司法獨立。

稱今次釋法是強化賦予香港權力
譚惠珠稱,今次釋法與以往不同,是強化已經賦予香港的權力,認為《國安法》不會針對某一個人能否執業,今次釋法無影響司法獨立,人大常委會並無對香港法庭有任何批評,僅劃清行政及司法角色,表達涉汲國家安全的問題應由行政負責,不應由司法決定,相信不影響法庭的獨立審判權。

政務司長陳國基就在社交網站表示歡迎及支持,亦定當繼續竭力全面有效履行《香港國安法》下的重責。他稱釋法令《國安法》相關條文含義和立法原意更清晰,使特區各機關更準確理解和履行法例,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維護憲制秩序,並重申要確保「一國兩制」在港實踐行穩致遠,就要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國安法》釋法議案

央視在《新聞聯播》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14條及第47條的解釋」。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今日(30日)在北京閉幕,閉幕前將審議《港區國安法》釋法案的代擬稿、草案修改稿、決定草案、解釋草案等。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將出席會議,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將列席會議,預料下午將公布《港區國安法》相關解釋。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本周四(29日)召開委員長會議,由委員長栗戰書主持,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飛,多項修正草案審議意見的報告。當中包括有關《香港國安法》釋法案文建議稿中,有關審議結果的報告,並決定提交常委會會議審議。

梁愛詩曾反問:釋哪一條?
黎智英早前獲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為國安案件抗辯。政府終極上訴失敗後,向中央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

不過前律政司司長、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卻支持終院判政府敗訴裁決,並撰文反問「有要求釋法,釋哪一條?」不過,兩日前她再回應釋法事件時,稱不知道釋法內容,但如果法律不清楚,人大常委會可補充或修改法律,認為這是應該的,尤其國安法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

教大聯教圖推小學國安教育教材套 小四要學《憲法》及國家版圖

香港教育大學今日(25日)宣布,聯合香港教育圖書有限公司製作的《基本法》及國安教育教材套,正式推出小一及小四教材,其中小一學習的主題包括認識《基本法》、遵守規則;小四則要認識《憲法》、國家版圖等。除了教案、學習手冊等,教材套亦設有網上動畫。另外,校方今舉行法治教育研討會,校長張仁良說,法治教育的目的是希望學生能了解國情、關心社會,最終貢獻國家。

教大及教圖聯合推出的小學教材套,涉及《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及香港法律的特色,其中小一及小四教材率先推出,由教圖獨家代理及發售,供學校直接訂購。教大指,教材以生動活潑的形式,透過觀看動畫、閱讀學習手冊及進行課堂活動,讓學生掌握基礎知識,從小認識基本的法治概念,培養守法意識,了解「一國兩制」及國家發展情況,培養他們對國民身份的認同。

小一及小四教材套各涉4個單元,其中小一會學習「遵守規則」、「認識《基本法》」、「不可分離的部分」及「保護我們的人」;小四學習主題為「我們的《憲法》」、「國家版圖」、「權利與義務」及「為國家改革開放作出貢獻的香港人」

另外,教大今舉行法治教育研討會,分別由張仁良及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主講。其中張仁良以「為學生打好法治教育的基礎」為主題,指出法治教育不能單靠背誦法律條文,應透過理解法律的概念及背後意義,認識國家的歷史、體制及發展。他指出,學校應把握學生的基礎教育時期,由淺入深地教授條文,為學生建立守法意識。

他又說,法治教育的目的是希望學生能了解國情、關心社會,最終貢獻國家,故希望培育下一代具備四個「R」,包括:Right Concept(正確概念)、Right Values(正確價值)、Right Behaviour(正確行為)以及Right Attitude(正確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