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媒體報道,蘋果(Apple)早前同意更改應用程式商店的規定及收費,有望爭取避免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的天價罰款。
蘋果6月底時公布,通過蘋果應用程式歐洲商店購買的程式將要求開發商支付20%處理費用,如果經蘋果的小商戶計劃費用更可減至13%。如開發商引導用戶至應用程式商店外作支付,費用將介乎5%至15%,同時開發商開放商可使用的外部支付連接亦無限制。
路透社報道,蘋果願意讓步出於歐盟4月的5億歐元(約46.1億港元)罰款。歐盟指控蘋果違反數碼市場法(Digital Market Act, DMA),批評蘋果的技術及商業限制妨礙應用程式開發商引導用戶至外部平台以更便宜價格購買應用程式。
歐盟提出60日限期,要求蘋果廢除限制以符合DMA法規,希望約束大型科技公司並為競爭對手提供更多競爭空間。如果蘋果未能作出相關修改,可能面臨每日罰款,最高金額為企業全球營收的5%。以蘋果2024年至25年財政年度收入估算,每日罰款可達5,870萬美元(約4.6億港元)。
蘋果趕於6月26日限期前提出規定及收費變化,消息人士指出,歐盟預計在未來數周同意蘋果作出的改動,但據悉最終時間仍有待決定。歐盟反壟斷機構表示,未排除所有選項,正評估蘋果提出的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