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費臨時變更 一企面臨逾2.6億開支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早前臨時變更港口費收費標準,導致一間美國海運公司被重新分類,現面臨每年3,400萬美元(約2.64億港元)的關稅帳單。

美國CNBC報道,USTR上周二(14日)更動1974年貿易法的301條款後,讓大西洋貨櫃航運公司(Atlantic Container Line,ACL)被重新歸類,導致當日即需支付140萬美元(約1,088.2萬港元)新關稅。

301條款允許美國政府對國際歧視性貿易行為採取行動,調查早在前總統拜登(Joe Biden)時期開始,重點針對中國港口設備等問題,並延續至現任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上任後繼續調查。

按USTR新規定,協助運載車輛﹑農業器具及其他重型機器的滾裝式貨櫃船按船隻淨噸位容量而非運輸的車輛數量來收取港口費,並疊加在USTR新港口費標準下徵收。

ACL行政總裁阿博特(Andrew Abbott)表示,根據公司的25艘貨船每艘徵收140萬美元,即一年關稅支出將增加3,400萬美元。阿博特坦承,公司受官僚政治的盲點重創,並指ACL的10%滾裝式貨櫃船中,僅1%屬客用車輛。

阿博特認為,船隻應根據運輸的主要貨物分類,重申ACL船隻一直被視為貨櫃船,不應被視為滾裝式貨櫃船。ACL船隻80%運載貨櫃,10%運輸滾裝式貨物,10%為飛機機翼和電廠及數據中心機械的變壓器等超大型貨物。

阿博特警告,如果ACL長期需要負擔新港口費支出,可能無法繼續在美國營運,被迫轉移經營地點,或影響美國進出口商。惟USTR回覆的聲明顯示,華府暫時不考慮更動。

貿易協商持續 不受裁決影響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表明,即使上訴法院近日裁定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的關稅政策不合法,華府仍然繼續與貿易夥伴協商貿易協議。

貿易代表格里爾(Jamieson Greer)周日(8月31日)受訪時表示,貿易夥伴持續與華府緊密合作協商貿易協議。他指貿易夥伴加快促成協議,未有理會法院最新裁決,但他未透露是哪一個國家或地區持續協商,僅稱上周六(8月30日)與一名貿易部長對話。

聯邦巡迴上訴法院上周五(8月29日)以7比4維持了國際貿易法院先前的裁決,認為特朗普錯誤地引述了緊急法律來發布關稅。但在案件等待進一步審理時,關稅允許持續有效。

白宮貿易顧問納瓦羅(Peter Navarro)周日批評裁決,表示如果最高法院維持上訴法院裁決將是「美國的終結」。他批評裁決是最惡劣的黨派武器化的司法不公,但稱對最高法院的裁決感樂觀。

智庫大西洋理事會的國際經濟主席利普斯基(Josh Lipsky)表示,即使最高法院維持上訴法院裁決,特朗普政府仍然有後備關稅方案,明言裁決對正協商貿易協議的國家或地區而言並非全面的好消息。

利普斯基指特朗普可能引用1930年貿易法的第338條款,當中允許美國總統對歧視美國商業的國家或地區徵收最高50%關稅。

共和黨參議員藍福特(James Lankford)表示,美國企業希望盡快平息關稅法律訴訟,每次關稅問題有新案件便會帶來新改變,對每間美國企業帶來不穩定因素。

美國再延長對中國301關稅豁免期限

美國貿易代表處(USTR)宣布,再度延長對中國301條款關稅的部份豁免。

公告指,對中國技術轉讓、知識產權和創新的301調查的部分期限,會由本月31日延長至11月29日。

今次已非美方首次延長豁免期限,USTR此前把原定於5月31日到期的期限,延長至本月31日。中國商務部當時回應稱,美國301關稅措施是典型的單邊主義和貿易保護做法,其最終成本由美國企業和消費者承擔,這是典型的損人不利己行為,敦促美國徹底取消包括301關稅在內的各種對華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