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對大陸啤酒徵臨時反傾銷稅 最高64%

在開展調查三個月後,台灣宣佈對源自中國大陸的啤酒和部分鋼鐵產品徵收臨時反傾銷稅,其中大陸啤酒面對最高達64%稅率。

台灣財政部關務署周五(27日)在財政官網公告,經調查後,財政部及經濟部初步認定中國大陸產制進口啤酒及特定熱軋扁軋鋼品有傾銷的情況,對台灣產業造成實質損害。為防止台灣產業在調查期間繼續遭受損害,財政部將自下星期四(7月3日)起對上述產品臨時課徵反傾銷稅,為期四個月。

關務署說明,財政部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周四開會審議後決定,對三家關聯製造商百威雪津啤酒公司、百威雪津(漳州)啤酒公司、百威(武漢)啤酒公司,以及一家關聯出口商百威東南銷售公司,課徵33.85%反傾銷稅;對麒麟啤酒(珠海)公司課徵13.13%反傾銷稅,對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課徵64.14%反傾銷稅。

至於熱軋鋼品反傾銷稅案,財政部關稅稅率審議小組會後決定,對三家關聯製造商寶山鋼鐵股份公司、寶鋼湛江鋼鐵公司和上海梅山鋼鐵股份公司課徵16.90%反傾銷稅,以及對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課徵20.15%反傾銷稅。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規定,財政部應在初步認定公告翌日起60日內最後認定是否存在傾銷事實,若有此事,將移請經濟部在40日內最後調查認定是否損害台灣產業。

財政部在接獲經濟部有損害台灣產業通知翌日起10日內提交審議小組審議。審議小組除認定傾銷及產業損害等因素外,也得斟酌案件對台灣整體經濟利益的影響,以決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