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相擬針對離英富人 徵收20%資產稅

英媒《泰晤士報》引述消息指,英國財相李韻晴(Rachel Reeves)擬要求轉往其他地方居住的富人,繳交相當於其資產值20%的稅項。

根據目前制度,英國稅務居民移居外國後,如為出售例如股票等商業資產,基本上毋須繳交通常稅率為20%的資產增值稅(CGT)。

因此富人多年來利用上述漏洞,在離開英國轉往外地居住後出售持股公司、加密貨幣或海外資產,理論上都不需在英國繳交相應稅項。

《泰晤士報》指出英國財政部已制定計劃,擬徵收稱為「結算費」(settling-up charge)的新稅,要求富人離開英國時繳納相當於其資產估值約兩成的稅款。

根據新方案,他們在離境時須支付這筆費用,但如不希望立即變現資產,亦可選擇將付款期推遲幾年。

這項措施預計可為英國政府增加約20億英鎊(約204億港元)的收入,並促使英國跟隨絕大部分七國集團(G7)成員國,打擊移居外國逃避CGT的富人。

智庫決議基金會(Resolution Foundation)研究主任史密斯(James Smith)指出,根據英國新措施的理念,如有人決定離英並移居到低稅收管轄區,就必須為留在英國的任何資產收益繳納稅款。

他形容新做法有別於現況,例如目前如有人移居到杜拜等地,可在離英後出售其英國資產,而毋須在英國繳納CGT。

不過史密斯警告新措施的風險在於,如政府宣布政策後不立即實施,或因大量富人趕於政策生效前離開,觸發資本逃亡潮。

另外,《泰晤士報》指出「結算費」政策可能會結合另一項措施,後者將免除移民人士就其抵達英國前的投資收益繳納CGT。

有稅務專家認為,上述兩項措施結合將確保最終稅收待遇公平公正,並鼓勵投資者移居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