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納斯達克修改上市標準
- 提高IPO最低市值及集資額
- 加強保護投資者及市場誠信
美國交易所納斯達克(Nasdaq)宣布,提議修改上市及持續掛牌的標準,包括引入IPO公眾流通部分的市值要求,以及設中國公司IPO最低集資額要求,納斯達克稱,新修訂有助長期資本形成,同時保護投資者和維護市場誠信。
納斯達克IPO修訂包括:
- 公司若選擇淨利潤標準,新上市時公眾持股最低市值為1500萬美元(目前為500萬美元)
- 加快針對存在上市缺陷且上市證券市值低於500萬美元的公司停牌及退市流程
- 要求中國營運公司新上市時的公開集資額至少達2500萬美元
納斯達克執行副總裁兼全球法律風險及監管總監John Zecca表示,投資者保護及市場誠信是納斯達克使命的核心,透過提高部分新上市的最低公眾持股及集資額要求,可以為大眾投資者提供更健康流動性,同時繼續透過其交易所向投資者提供新興公司。
納斯達克在聲明中強調,今次調整是該所主動調查交易活動的後續工作,尤其是針對美國跨市場交易環境中潛在「炒高出貨」(pump-and-dump)的新興模式。
設立最低集資要求可加強投資者保護
納斯達克擬重新引入針對中國營運公司的最低公開發行集資要求,公司解釋,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無法檢查相關核數師,故此前設立「限制性市場」標準,最新要求則是前述標準為基礎。納斯達克認為,設立最低集資要求,可加強投資者保護,並提升公司的流動性狀況,以反映當今的市場環境。
納斯達克正在將擬議新規提交給美國SEC審查,如果獲批,可立即實施新上市要求,納斯達克建議予已經處於初步上市過程的公司30日按照原有標準完成上市流程,此後所有新上市的公司都必須符合新要求。關於加速停牌及除牌流程,納斯達克提議在SEC批准後60天內實施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