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本月全面實施「富戶政策」,今日(15日)起分批向2.5萬個出租屋邨租戶寄出新租約文本,以取代無含「富戶政策」的舊租約。房協總監(物業管理)潘源舫在電台節目表示,租戶若照常交租,會被視為接受新租約條款,若拒絕新租約,則須於文件發出後1個月內寄出回條,並於現有租約屆滿前交出單位,若有搬遷困難,可申請暫准居住證,最多寬限4個月。
潘源舫指,考慮到今次更換租約的有近三分一為長者戶,會在最後階段才會向他們發出新租約文本,預計有關租戶明年8月陸續收到新租約,明年年底可完成更換所有新租約。
房協由2018年起推出「富戶政策」,租戶須每2年申報居住情況和是否持有本地住宅物業,並授權房協調查住戶入息、資產及有否持物業。惟舊租戶要待搬遷、繼承等時機才可更新條款,因而進度緩慢,過去7年來僅約5100租戶更新租約,至今尚有約2.5萬租戶租約仍未受富戶政策規管,是次安排可鼓勵經濟能力有改善的公屋居民在房屋階梯上流,加快公屋單位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