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譴責友邦的前強積金附屬中介人林忠豪,指他偽冒4名計劃成員簽名等,取消他的強積金中介人註冊資格,為期13年,是2012年強積金中介人法定規管制度實施以來,針對附屬中介人最嚴厲的懲罰。
積金局指,林忠豪在強積金表格上偽冒4名計劃成員的簽名,又不當使用該4名計劃成員的個人資料,以不正當的方法開立4個新強積金帳戶,並轉移當中3名計劃成員其他強積金帳戶的強積金至新開立的帳戶。
事件在2020年發生,當年5月有計劃成員向友邦投訴林忠豪,指從沒有簽署及提交任何表格,亦沒有附遲中介人提供任何強積金帳戶的資料。友邦調查後發現,另有3名計劃成員同樣表示沒有署開立強積金帳戶,亦沒簽署轉移強積金的表格。
經調查,林承認偽冒上述4人簽名,不當使用個人資料等,而這些資料是上述4人在林忠豪於另一間中介公司工作時向他提供,以處理當時的強積金及保險事宜。事件中4名計劃成員沒有財務損失,是次個案由保監局調查後,於2024年11月轉介積金局跟進。
積金局譴責林忠豪,指林的行為違反《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註冊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列明的操守要求,包括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行事須誠實、公平、符合客戶的最佳利益及持正。積金局即日(9日)起取消他註冊為強積金中介人的資格,至2038年10月8日,為期13年。
積金局作出紀律制裁時,考慮到事件的性質、嚴重性和影響,亦考慮到林忠豪過往無紀律處分紀錄,以及積金局須向業界傳遞具強烈阻嚇力的訊息,表明局方不會容忍有關失當行為。
積金局營運總監許慧儀強事件屬嚴重失當,違反誠信,必須嚴厲懲罰,以收阻嚇作用,又表示積金局今日(9日)發出通函,再次提醒所有註冊強積金中介人必須遵守相關操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