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涉夥同丈夫骨科醫生,在黃埔1間超市偷竊日本西瓜及壽司等總值逾1,600元的食物,同被控1項盜竊罪。2人否認控罪,案件今(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負責拘捕的警員供稱,兩被告被捕後於警誡下作出招認,男被告稱「呢啲都係我偷嚟自己食嘅」,女被告則稱「呢10樣嘢都係偷嚟自己食嘅」。
被告為趙名宇(47歲)及莊慧敏(48歲),被控於今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1個西瓜、1個蜜瓜、2包布丁、2包藍莓、2包刺身、1包壽司和1包雞,總值1,632.8元。
負責拘捕的警員鍾兆偉供稱,案發當天他到達保安室後翻整閉路電視片段,其後感室內空間細少兼人多擠逼,遂轉到超市外的平台宣布以盜竊罪拘捕兩名被告,男被告於警誡下稱「呢啲都係我偷嚟自己食嘅」,女被告則說「呢10樣嘢都係偷嚟自己食嘅」。
兩被告其後被帶往紅磡警署,鍾供稱已向兩被告讀出「羈留人士通知書」所載的權利,兩人其後簽署確認。
辯方質疑,鍾在超市平台外宣布拘捕,並在記事冊記錄2名被告作出的招認,但未有寫明哪一句招認屬於哪個被告說法,亦沒有記錄警誡詞,以及邀請被告簽署作實。
鍾承認未有寫明哪一句招認屬於哪個被告所說,他解釋當時欲在短時間內,盡快將被告所說的話抄錄下,故以最快和方便的方法抄錄。鍾又指據其以往做法,亦不會在被告招認後,邀請對方在記事簿簽署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