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逃犯」鄭子豪准保釋禁離港

2019年國慶日前夕發生的汽油彈案,「12逃犯」案中的其中兩人鄭子豪及廖子文,早前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2人早前認罪及連同因偷渡潛逃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共判囚31個月,2人不服刑期並向上訴庭提出上訴。繼廖子文早前獲批准保釋後,鄭子豪今日(21日)亦向上訴庭申請保釋,獲准與廖相同條件保釋。

鄭子豪獲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批准以2萬港元現金保釋,期間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居於報稱地址及每周3天到警署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