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搶竉物經濟 傳擬放寬「餐廳禁狗令」容許狗隻進入

根據調查香港有將近一成住戶有養貓狗等竉物,越來越商戶及商場注意到竉物經濟的潛力,不過原來有《食物業規例》限制狗隻不能夠進入,影響到竉物友善餐廳的發展,據指施政報告計解除餐廳「禁狗令」,有議員就提倡以發牌制度處理,推出「竉物友善食肆認證」。

《食物業規例》限制狗隻不能夠進入食肆
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0B條,任何人不得將狗隻帶進任何食物業處所內,包括廚房、食物室及食肆的室內或露天座位間等,導盲犬及執行法定工作的狗隻(如警犬)除外。如明知而容許狗隻在食物業處所內出現,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 10,000 元及監禁三個月。

食環署2020至2024年間共接獲1,366宗涉及食肆容許狗隻入內的投訴,提出17宗檢控,整體檢控率約1.2%,判罰金額普遍介乎400至1,500元。

政黨提倡放寬寵物狗禁令 建議設分級發牌制
過去「餐廳禁狗令」源自1994年時候,為初衷是保障公共衛生,防止食物受到污染或傳播瘋狗症。由於近年越來越多港人養狗,除了不少商場主打竉物友善,容許主人帶一眾「毛孩」進內,例如啟德的Airside等商場,市場亦開始出現「竉物友善餐廳」,部份方法是採用在餐廳範圍外設地方,由僱客購買外賣用膳。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年4月回應立法會議員質詢時提及,環境及生態局正與食環署就其他地區的做法和經驗作出調研,審慎研究有否空間放寬限制。至於私人處所(如商場)方面,土地契約一般不會限制攜帶狗隻進出私人物業,物業業主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容許狗隻進入其處所和私營公共空間。

隨後新民黨、立法會A4聯盟均在施政報告建議中提出放寬「餐廳禁狗令」,包括容許餐廳劃分寵物區吸客,或推行食肆分級發牌制,允許符合衛生條件的餐廳申請「寵物友善食肆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