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周二(21日)證實,他可能要求司法部向其賠償2.3億美元(約17.9億港元),以彌補他競選總統期間遭司法部調查之損失,並用作慈善捐款。
《紐約時報》同日報道,特朗普是透過行政索賠程序提交投訴,而該程序通常為訴訟先兆。
特朗普一方於2023年底提出首宗索賠個案,指控包括聯邦調查局(FBI)和特別檢察官就俄羅斯干預2016年大選的調查,存在一系列侵犯特朗普權利的行為。
他於2024年夏天再度索賠,指控FBI於2022年搜查其位於佛羅里達州的海湖莊園(Mar-a-Lago)以獲取機密文件,為侵犯其私隱。
特朗普亦指控,司法部在其卸任總統後指控其不當處理敏感紀錄,屬惡意起訴。
他同日回應時,承認有可能向司法部索償。他聲稱自己不知道具體數字,也尚未與司法部討論事件,只知道司法部欠他很多錢。
他形容自己遭受很大傷害,會將所得賠償捐給慈善機構。
特朗普形容自己是決策者,要作賠償的決定必須經他批准,而他作出付錢給自己的決定非常奇怪。
佩斯大學(Pace University)倫理學教授格什曼(Bennett L. Gershman)表示,特朗普的法律訴求性質帶來無可否認的道德挑戰。
他表示,司法部的人是為特朗普服務的官員,卻決定特朗普的訴求成功與否,形容此事太離奇及難以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