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控方8月20日午完成結案陳詞,指黎供詞誤導、不可信,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持續發表提及制裁的文章,與外國人物持續合作。辯方昨展開其結案陳詞。
控方指,黎智英在2020年6月告訴「重光團隊」陳梓華要繼續國際游說,表明會以身作則繼續呼籲外國制裁,顯示黎鼓勵陳梓華繼續實行串謀協議。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亦沒有要求陳梓華停止國際游說。
控方在書面結案陳詞列舉超過20項例子,指黎的供詞不可信、不可靠。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舉例指,黎智英曾供稱他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變得更謹慎,但黎仍在接受訪問和在社交平台持續呼籲制裁,亦從來沒有將相關內容下架,指控黎智英沒說出真相。
控方指,在2020年7月,英國保守黨成員裴倫德向黎發送一則Twitter帖文連結,該帖文提及以《馬格尼茨基法案》制裁時任特首林鄭月娥。黎其後向裴倫德發信息稱「not impossible now(現在並非不可能)」,批評黎稱只與裴倫德討論健康狀況是說謊。
辯方展開其口頭結案陳詞指,支持人權、反對警暴(against police brutality)、嘗試向政府解釋,透過內部反映或外部施壓,說服政府改變施政過往從來不是罪行。
法官杜麗冰指,不愛國家不是錯,「無要你愛國」,但透過某些方式表達便可能有錯,控方是指控違背國家利益的行為是錯誤。法官李運騰亦指,審訊重點在於被告表達意見的方式是否煽動,就勾結罪則有否參與尋求封鎖、制裁或敵對行動的協議。
黎智英案︱控方:黎被捕後仍指令《蘋果》 毋須持平
8月19日控方陳詞指,黎被捕後仍向《蘋果日報》下達毋須持平編採指示,在國安法生效後繼續執行串謀協議;且批評政府文章未提建議,具煽動意圖。
涉國安法生效後 續實踐串謀協議
黎智英案昨日踏入第149日審訊,續由控方結案陳詞。控方指出,《蘋果日報》在2020年5月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運動,促請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出手反對,並阻止香港國安法通過及實施,干預香港內政,顯示黎智英等串謀者繼續實踐串謀協議。法官李運騰提出,該運動並沒有請求制裁,控方承認,但認為請求國際向中港施壓。
控方表示,黎智英創立《蘋果日報》英文版,集中報道中國負面新聞,清晰表明寫手政治立場需「偏黃」,毋須持平報道;又指黎稱海外及美國的訂閱者愈多,政府便愈難打壓《蘋果日報》,且透過私人助理Mark Simon等人,知道美國高官關注他的言論,反映黎知道其言行能獲取外國關注。
法官杜麗冰亦指,控方不能就此證明黎明知其言行能獲取外國關注屬事實。
此外,對於辯方指國安法生效後,《蘋果日報》有改變編採方針,控方反駁指,蘋果高層陳沛敏和楊清奇都指出,黎智英沒有提過要改變報道角度和立場。
黎智英案︱控方結案:要求外國制裁只要國安法生效後仍繼續行事便屬違法 無須有新協議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控方8月18日開始結案陳詞,指黎作出部份涉勾結外國勢力的行為,包括要求外國制裁,雖在國安法生效前發生,但只要黎在法例生效後仍繼續行事便屬違法,無須有新協議。
案件今晨開始控辯雙方結案陳詞階段,在暫代高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黎在3名懲教職員押解下步入被告欄,戴上黑眼鏡及助聽器,並向旁聽人士揮手打招呼。辯方上周指黎出現心悸,申請黎於結案陳詞期間無須出庭;控方昨日向法庭匯報,上周五休庭後,懲教署醫療團隊即日已按專科醫生建議,為黎安排佩戴心率監測設備及提供處方藥物,由上周五至今,黎對自己的心臟及整體健康狀況並無任何投訴。
法官杜麗冰指,早前法庭收到醫生文件,確認被告的生理及心理健康狀況,適合上庭聆訊,控辯雙方就此並無異議;若黎在聆訊期間有不適或需要休息,可隨時提出。
辯方稱勾結罪中控方須證明勾結方之間,有「協議或秘密協議」以危害國家安全,相關請求須獲傳達及接收。但控方認為,勾結罪無需證明任何協議或秘密協議,國安法第29條對「勾結」 行為有明確規定。控方舉例指,黎智英若向美國總統特朗普作出制裁請求,已構成犯罪, 無需特朗普說接收其請求,並反問難道要傳召特朗普出庭作供?
控方預計口頭陳詞需時兩日,而書面陳詞達860頁。